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儿女是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二、自书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三、自书遗嘱的效力如何?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自书遗嘱在我们国家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很多的人都想要将自己的遗嘱分配给自己想要分配的人员,所以就会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订立,同时在执行人员确定的时候,也可以确定自己的继承人,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很多男女可能属于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这种一般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的。他们的一些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此时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他的遗产?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如...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遗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遗产分割纠纷这个问题呢?接下来由来为你指点迷津。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3、代位继承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对于上述纠纷,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法定继承...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 之间无继承权。 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 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承权;如离婚时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年,...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婚登记结婚后能继承遗产吗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没有遗嘱的遗产不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只要遗嘱真实就有法律效力,而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二、其他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法律含议就是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失法定事由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


·继承人的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
      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