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定继承是指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法定继承是指什么?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在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是兜底的一种继承方式,一般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其次是遗赠和遗嘱,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而在法定继承中,首先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就是看同一继承顺序中的各个继承人是否存在特殊情况,若不存在那么就是均等的分割遗产。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如何推翻?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如何推翻?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的推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遗嘱的公证存在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遗嘱都可以被撤销:(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四)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二、办理遗嘱公证要哪些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


·父母离婚子女继承可以吗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吗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吗?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被迫放弃遗产继承可不可以反悔
      被迫放弃遗产继承可不可以反悔如果当事人在被别人强迫的情况下放弃了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作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时受到了威胁或者强迫,则该继承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继承权,重新分割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在遗产处理之前,放弃继...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对于婚前财产没有立遗嘱的话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够代位继承吗?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够代位继承吗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兄弟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兄弟死了遗产怎么继承?兄弟遗产继承要先看兄弟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要看兄弟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兄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兄弟才可以与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


·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首先,相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相互让步,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也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纠纷诉讼。 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