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继承费用高还是买卖费用高单从过户费用的角度来看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继承费用高还是买卖费用高单从过户费用的角度来看,房屋买卖的费用比较高。房屋买卖就是按照正常的商品房买卖缴纳,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虽然税费较高,但是也是风险系数最低的。房产继承的时候税费比较低,但是继承房产后再出售的话,出售费用比较高,继承的房屋再次出售需要缴纳20%的个税。(一)、房屋继承费用1、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2、营业税:需缴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征营业税。3、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唯1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5、工本费:80元。6、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 元。(二)、房屋买卖费用依照目前相关政策规定,买卖过户房产包括以下费用:1、增值税:满两年免交,不满两年正常缴纳,按照成交价5.6%缴纳;2、契税:房产满5年唯一,房产证上的面积在90㎡以下,需按成交总价1%缴纳契税;房产证上的面积超过90㎡米的房产,需按成交总价1.5%缴纳契税;若非唯一房产,需按成交总价3%缴纳契税;3、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和产权登记费用各80元。4、个税:普通住宅按房产成交总价1%交纳,个别城市执行与上次成交总价差额后的利润额20%比例缴纳个税。当然,如果是非普通住宅,个税交纳的比例更高,一般为房产成交总价2%缴纳个税。在这里提示大家一下,房产不一定非要走继承,在父母在世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把财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费,还可以避免一些程序。不是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属于是受赠要按照正常交税。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项方面,决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的政策如下: 1、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 2、放宽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缩短为6个月。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在财产的分割和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矛盾。然而此时,既然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自然就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此时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对此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以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实际上一方已经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一方所有,因按揭行为而与银行产生的债...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买卖双方都是同一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为: 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到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更多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方面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离婚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纠纷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那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想要投资房地产开发,可是对于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人来说有很多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也并不知道房地产开发要多少钱,现在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


·房子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房子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一、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


·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离婚期间双方会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好,诉讼离婚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财产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处理。下面是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 1、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作压力比较大的今天,来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是很多人都希望的事情。拥有一家从选房租赁到装修都由自己亲历亲为,充满着自己的气息的店,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那么在选择租赁一个满意的房子作为店面时,与房主鉴定租赁合同也是不可避免的。下面主要给您说一下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商品房租赁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2、签合同时,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


·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一般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需要取得五证二书,否则的话就是会被认定不具有售房资格的,而这样的商品房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另外商品房五证不齐全很有可能被归于违章建筑的行列,但是鉴于其价格的优势依然有很多人选择购买,那么到底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很多时候,由于房产位置的惟一性,使得购房者一旦看上了某处房产,就很难轻言放弃再加上很多人觉得别人买了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也没什么问题...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的程序复杂一些。那究竟买房子按揭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