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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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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5.《民法典》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上述规定并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当事人,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本身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就扶养、遗赠相关事宜达成合意的一种书面表示,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享有受扶养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承担生前妥善保管遗赠财产并在死后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义务;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但必须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二、遗赠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3)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4)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5)受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遗嘱在继承时,遗产的继承人之间应协商遗嘱的分配数额,如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我国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和遗产实际情况,解决遗产分配纠纷,分配遗产中的财产。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债权转让一般没有很大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两点,如果这个债务有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需要经过他们的书面同意,不然,担保人和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债权。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 二、债权...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受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为此,因被他人胁迫而签署的借条,...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一、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条中必须写借到的数额,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


·借公司公章怎么写借条?
      借公司公章怎么写借条?1、先写标题“印章借用申请表”;2、然后,写上申请时间;3、接着,填写上印章名称、使用人、借用部门、借用时间、申请人、归还时间;4、然后,写清楚借用事由,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5、最后,提交相关部门,等待审核批准即可。二、借公司公章需要注意什么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过程此罪。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行,那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引起了很大的矛盾,如果当事人未婚未育还相对简单,如已婚已育则涉及范围较广,下面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1、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则是...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判定怎样办理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判定怎样办理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前夫妻双方所负担的各自债务,应该算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并且与债务人约定的也以个人债务处理,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没有明确属于个人债务,都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对外承担的债务,而婚后用...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原因
      竞业限制条款是很多公司都会让劳动者签署的东西,以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但有时候就算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此条款也会有无效的时候。那么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原因是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过低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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