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根据上文的介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并非都会归单位所有,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而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相关作品进行认定,判定是否真正属于职务作品。
  
  
  二、如何认定职务作品
  
  
  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如果企业在业务上有所规定和需求也是可以要求员工利用企业的物质条件创作出规定的作品,那么其职务作品公司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有限使用的,同时职务作品的归属权也是属于作者所有的,如果当事人在创作该作品时不是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去研发也是不属于职务作品。
  
  
  
  


·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2、夫妻均签字确认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配偶一方授权、认可或追认的,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约定有夫妻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用于...


·夫妻债务纠纷提起再审期限有多久
      一,夫妻债务纠纷提起再审期限有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事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符合上述四种情形的,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


·发生旅游产品签证退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我国的法律规定
      发生旅游产品签证退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我国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旅游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


·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委婉的方式提醒对方还钱。实在不行再到法院诉讼。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具体情况法院根据个案的不同总有不同的处理方...


·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那么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挪用公款都会被判刑,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个人私下挪用公款的钱数在5000—10000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处刑罚。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追讨债务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追讨债务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不惜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四处流浪,也就是所谓的“失踪人”。而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失踪就意味着自己无法讨债,这可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那么作为债权人,若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讨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
      债务人按期还款是债权人希望看到的,但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却时常发生。那么,当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呢?这时,有些债权人就会比较激进,会通过采取扣留债务人财产的办法,来逼债务人还钱。那在法律上,债权人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欠债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欠债人主张债权,欠债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1...


·借条被撕没有残留可以起诉吗?
      借条被撕毁同样也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1、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2、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处理上述案例纠纷,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本案中需要了解的是,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讼期间,任何一方的对外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


·欠钱不还没写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写欠条怎么办?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追债,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提起诉讼的时效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