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
  
  (1)因承包商过程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4)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5)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6)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值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抗辩权的应用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
  
  (2)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能力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总之,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由于对质量、工期、报酬等关键性的条款的约定存在暇疵或盲点,导致合同履行无法进行,就此而产生的纠纷,既可以遵循合同法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又可适用司法解释,同时法律为纠纷的处理赋予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的抗辩权,以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不断发展。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我们常常都能见到各地都在修建房屋,知道的人都清楚,修建房屋的人是专门的建筑企业,他们就是开发商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承包商。因此,这样的概念延伸到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您就很容易理解了。也即是说一个项目业主将电力安装工程承包给了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那么,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


·工伤报了农保以后好打官司吗
      不好打官司。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如果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是诈骗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我要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来共同监督和验收,因为工程
      我要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来共同监督和验收,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关乎到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安全性,坚持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严格的规定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从而来保证工程在投入使用后不出现意外事故,那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


·未成年工是童工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有许多未成年人因为某些原因已经从事工作,但众所周知,童工是禁止录用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未成年工就是童工,未成年工是童工吗?其实未成年工与童工还是有区别的,下面请为您答疑解惑。 一、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定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 (一)...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一、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


·1.针对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条件这个问题
      1.针对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条件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如何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指的是当事人在从事自己的工作得整一个过程当中,或者是从事和自己的工作有关的一些活动的过程当中收到了来自外界的伤害或者是因为工作本身具有伤害。工伤赔偿一般适用于全部企业所聘请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所聘请的职工或者其他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在并请职工的时候必须给所聘请的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只能是有用人单位来进行购买而不可以是工作的人自己进行...


·一、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


·还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
      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要给予再婚者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不能以再婚者休过一次婚假为由剥夺再婚者的婚假待遇。三、婚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