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税退税去哪退?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税退税去哪退?劳务税退税可以在手机软件或者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在软件上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工资收入,各类数据直接就呈现出来了。“自行填写”意味着你得自己填收入。2.等几秒选择“我已阅读并知晓”3.确认你的个人信息。4.选择计税方式①工资薪金,需要点进去改变“奖金”的缴税方式,这点最为重要,选择不同选项会直接改变你退税的多少。点①之后,会出现你的所有工资明细,如果你有年底奖金,会出现“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点进去之后,通常奖金会被算作“单独计税”,需要自己勾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②专项附加扣除,即房贷、赡养父母、子女教育等的附加扣除,每年年初填写,也可以现在进行更改。注意:有些扣除是通过单位进行的,但很多单位并未进行扣除,如果这里的扣除额为0,或很少,更改并重新填报下。③应缴税所得额:这个数值代表了你有多少收入需要缴税,这个数值越少越好。(抛开奖金)总结:点①工资薪金,改变奖金缴税方式,点②,把该减税的选项填了,③下一步,查看退税金额。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时候能到账?一般来说,退税款最快三个工作日到账,最慢三十个工作日到账。如果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退税款或系统仍未提度示退税失败,建议赶紧与税局联系,询问原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个人所得税就是属于劳动者自己所缴纳的税费,但如果税费的缴纳存在多缴或者是误缴的情形,那么在年度汇算之后就可以依法申请,不管是在软件中办理还是在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只要所提交的材料可以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就会退税成功。
  
  
  


·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
      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我国的任何一项建筑工程,从设计到完成以后,这个过程当中其实都要经历一个比较严格的检查过程。尤其是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测,将是建筑单位事业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在承包出去以后,有承包方来进行修建,因此针对建筑工程的监测各省市制定的都有管理办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 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


·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各县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质量投诉,明确各参建方责任,贯彻建设部建立分户验收制度的要求,结合《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望遵照执行。一、凡本市范围内在建的住宅工程,均应进行分户验收。二、住宅工程实行质量分户验收,不能代替检验批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


·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计件工资是一种常见的结算工资的方式,这种方法一般是多劳动多得工资,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计算方式也是有一定的说明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计件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在签订计件工资劳动合同时,仍旧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形式来。不过,由于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所以需要格外注意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一些规定,例如发放给员工的工资是否符合当地的最低...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是工作...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


·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具体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


·工伤伤残等级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赔偿款的具体标准国家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关于工伤的赔偿款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要遇到工伤,那么就会涉及到大量的工伤赔偿数额。员工仅仅是做工伤认定的话,赔偿款的数额当中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关于工伤伤残等级补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您可以在了解过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工伤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补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


·一般工伤保险多少钱一年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


·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处理办法
      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处理办法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那么这时就会涉及到续约的各种事项,我们在这里给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处理的条例,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进行初期了解,下面请与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经常留意劳动纠纷的人们也许会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认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多发生于工矿企业以及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那么,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请参考下文。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设部发[2005]12号)第...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