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受理的机关不同
  
  著作权是国家版权局受理;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3)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
  
  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
  
  (4)权利产生方式不同
  
  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5)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
  
  (6)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以实施日起;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相同点:
  
  1、著作权和工业产权都属于知识产权
  
  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2、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性质相同
  
  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
  
  3、著作权和工业产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
  
  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4、著作权和工业产权都具有地域性
  
  这两者的权利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5、著作权和工业产权都有时间性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一般是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或者作者不是公民的,以首次发表的五十年内为保护期限;专利权自发明之日起的二十年,而外形和设计的期限只能被保护十年,这两者的权利一旦超过有限期限,其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权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工业产权是专利权的另一个称呼,它与著作权一起构成了知识产权,故此两者的相同点是比较多的,一旦申请登记成功,他人都不得实施侵权行为,否则只要是在保护期范围之内,权利被侵害的主体,是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的。一般工业产权的保护期是比著作权短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


·申请商标注册续展到哪办
      商标注册续展到哪办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商标续展期限的规定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许多在计算机方面的人才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候抓住了商机,研发了许多的APP软件用以营利。对于这些由个人研发的软件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著作权法,但想要登记软件著作权就必须接受审查。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 二、依据和审查的一般原则 (...


·商标侵权鉴定机构是哪里?
      商标侵权鉴定机构是哪里?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由工商行政部门作出处罚: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不管是文字作品,还是音乐作品、美术作品,从作品创作之日起,作者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那么您知道其中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著作人身权包括如下内容: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至于公众是否知悉或关注被发表的作品,则无关紧要。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观念、情感、理想、主张、价值...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版权继承的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


·2023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
      2018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3、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4、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企业该如何处理?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


·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一、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我国的专利有分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方法,而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方面的,外观就是保护产品外在表面,申请外观专利可以把实物拍六个面的视图或者是把产品的线条图提交国家局申请保护就行,像发明和实用新型,只要是能被实现制造出来的就可以申请,是不必要拿出实物,但是申请时需要提交附图! 一般来说,不需要作出实物,除非有理由认为作出实物将有助于通过实质审查。 ...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在具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含义,分述如下: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