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又称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商标侵权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我国《刑法》中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但实际对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之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而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往往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包括什么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包括什么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


·专利转让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哪些
      专利权转让就是专利申请人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转让出去。并且与接手的那个人签订一些合同。接手人就成了新的合法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哪些条款呢?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了解。签订专利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而且合同中应该包括这样的一些条款:第一,需要明确的写出专利是什么,也就是合同的名字是什么,或者是项目的名字应该是什么。第二,应该写明专利的内容有哪些。这就需要专利权人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能够很准确表明该专利的基本内容...


·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有多长
      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有多长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我国知识产权,因此都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但法律不管是对专利权的保护,还是对商标权的保护都是有具体时效的,那么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专利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企业和个人要维护自身的专利权,首先要确定其拥有的专利权是否有效。按照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为10年。 二、商标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我国《商标...


·网络图片商标侵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网络图片商标侵权答辩状如何书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南京申请专利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南京申请专利费用是怎么计算的申请获得专利的,要经过较为严格的申请程序,并且在申请的过程中还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有的人觉得在不同的地方申请专利的费用不同。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南京申请专利费用具体是怎样收取的吧。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解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司法途径对侵权注册...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常见类型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