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合法借条的条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认定合法借条的条件有哪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对于借条的认定和处理,是借条本身是否合法有效的重要要素,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条的相关格式和内容,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借款合同纠纷来进行认定,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也是有效的。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只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故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属于债务人。代位权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债权人向次债...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没收物品价值不计入罚没款,罚没金额不包含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没收物品和罚没款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折算成罚没金额的话。罚没款属于行政性处罚,属于没收款。会单独标注说明的。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


·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的开始筹备上市或进一步融资。公司发行债券,虽然是一种很常见的,但无论对发行公司自身而言,债权的持有者来说,都是需要谨慎的。公司发行债券之前应该了解下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选择合适自己的债券。下面我们就为选择债券的公司提供一些参考。 一、公司债券样式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债权债务继承的时候要按照顺序继承,而且继承债务的还要进行清偿。那么,怎样确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遗产债务包括哪些?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进行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进行说明: 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债务人去世继承人不肯还债怎么起诉?(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


·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条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宜,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那么,若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董事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见《公司法》第38条;在三种法定情形下由职工选举产生,见《公司法》第45条第2款:...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一、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要想知道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首先要了解连带债务是什么不连带债务又是什么。话不多说,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连带债务指的就是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有很多人不是单单一个人。 每一个债权人都有向债务人收取债务的权力,每个债务人都必须要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义务。所有的债务不可以分期付款,只能一次性付完。不真正连带债务就是指很多个债务人,他们不是因为同一个原因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