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
   1、合同名称:
  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果是不常用的,或者要拟定的合同有特殊情况须要突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拟合同名称,但要注意用语的明了和准确。
   2、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的目的主要是方便对合同的查找和管理,在企业和机构中,由于相同名称的合同大量存在,为方便合同的查找和管理须要按一定的规则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的规则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便于查找和管理就可以,如果只是个人偶尔签订的合同,很少存在重复,就没有必要给合同编号了。
   3、合同签约方:
  合同的签约方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重要条款,该条款不仅仅是注明签约方的名称,还包括代称(即甲方、乙方等)、法定代表人(适用于以企业为签约方)、身份证号码(存在同名情况,方便区分)、职务(适用于以企业为签约方,法律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具有一定的职务,要担当企业的代表人就须要企业出具委托书或其他证明)、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银行帐户号(特别是以金钱为给付任务的合同),当然,这些项目要根据合同具体的需要灵活选取。
   4、自愿立约条款:
  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若是存在胁迫、重大误解等非自愿的情况,合同便可以被撤销,在合同中约定自愿立约条款,承诺立约的自愿性,便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的效力。
   5、目的条款:
  合同的目的在合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不明,或遗漏的时候,合同的目的便可以用来解释合同的其他条款,并可以为遗漏的条款指明可以使用的合同的习惯性规定。
   6、标的物:
  标的物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载体,约定明确的合同标的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相应地增加了确定性。在约定标的物条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型号、颜色、产地、重量、质量等信息,总之,要使标的物尽量的准确,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7、权利条款:
  在约定权利条款时,要注意全面地顾及到从合同着手订立到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对每一个须要控制合同相对方的环节都要约定自己相应的权利,同时约定合同相对方相应的义务,从而保证对合同过程的控制,顺利实现合同目的。此外,在约定合同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也要注意到合同相对方所享有的权利与所要履行的义务的平衡性,不使权利义务失去平衡,使得一方负担过重,影响合同的订立,一定意义上,合同要达到互利的目的。
   8、义务条款:
  参照权利条款说明。
   9、交付条款:
  在此条款中要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须提交的凭证、交付的对象、因交付行为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的承担等项目,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灵活选定约定的项目。
   10、验收条款:
  要严格按照对合同标的物的约定拟定验收条款,对于不符合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要约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拒收、提存、标的物损失的承担等等。
   11、保密条款:
  在合同双方的合作中往往会知晓相对方的一些机密,如果对这些机密保护不当很有可能给机密相关的签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有必要对相关的机密做好保护,如重要的生产技术、客户资源、产品来源地、产品成本等等。
   12、保证条款:
  可用来使签约人声明保证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自己具有签约的能力,保证履行合同等等情况,使那些较难控制的事项得以确定,一旦违反便可据此追究责任。
   13、声明确认条款:
  参考上一条款说明。
   14、违约责任条款:
  约定违约的类型、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赔偿的范围、数量、测算赔偿数量所依据的标
  准等等。
   15、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展条款:
  由于合同是面向未来的,而未来又面临着许多的不确定性,为了不使自己在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履行合同已无可能,或者明显违背合同订立的目的,可能使自己遭受重大损失时,不致受到既定合同约定的刻板限制,须要事先预测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风险,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展的条件做出约定。
   16、担保条款:
  合同签约一方可能对另一方的履约能力不够信任,为此须要引入适当的保证,在约定保证条款时,要说明保证的种类、期限、范围、是连带或一般保证、担保物的交付、保存、担保物受损灭失的的责任承担、担保物的提存、保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17、不可抗力条款:
  主要约定自身所可能遇到的特殊的不可抗力,其他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可以参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
   18、其他条款:
  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补充相关约定。
   19、生效条款:
  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开始对签约人产生效力,对合同生效的时间、条件做出明确的约定,增加了合同的确定性,减少了纠纷的可能。
   20、有效期限条款:
  此条款使得合同对签约人的限制适时解除,在拟定合同时要注意明确约定。
   22、争议解决条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地点对于签约人可能意味着不同的胜算几率和成本支出,为此,要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方式和地点。
   23、解释条款:
  由于不同的人去解释,合同用语的含义可能会有不同,对签约方的影响也会有不同,为此,要尽量争取自己对合同用语的最终解释权,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对合同的控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24、合同份数:
  对合同份数的约定可以强化对合同的管理,也可以防止合同造假,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的份数、合同的持有人、合同不一致时以哪份合同为准。在此,还要提醒的是,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核实几份合同的一致性,如未能核实对方的合同与自己的合同的一致性,最好约定,合同不一致时以自己手中的合同为准,当然,前提是你对自己手中的合同的内容要详细了解。
   25、签章:
  签章关乎合同的效力,签章不仅必不可少,而且在签章的时候还要保证是合同所约定的签约人所签,避免代签,最好对签约过程拍照留证。另外,由于合同可能存在几页纸,为保证合同中的某页不被替换,最好盖上骑缝章,使合同的所有页面成为一个整体。
   26、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常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期,在合同中必不可少,签约时要注意签约日期的准确性,还要注意几份合同的统一性,最后要保证签约日期未被涂改,如涂改,就要重签,或者对涂改处签章说明。
   27、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在合同中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合同纠纷的管辖,在涉外合同中还会关乎到合同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为此要严格约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有时候合同中的有些用语可能存在多种含义,或者含义不够明确,为保证合同的准确性,有必要对这些条款做出解释,当然,对于含义明确的合同用语就无需解释了,


·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合同和正式用工合同,但是多数小企业为了方便自己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我们会解释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这样是合适的么?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或者是如果一方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时,应如何行使合同无效请求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合同的履行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履行的过程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现在就由我们来给你们解答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中药材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 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利润的计算,租金的核算,招商价外收入的计算及收取等业务。其中包括联营、租赁的合同管理,商品扣点的调整,月租金的调整,联保方案的维护等模块。 二、招商合同管理流程 1、招商文员负责招商部有关合同、协议的领取、登记、保管、分发与存档工作,合同签定盖章之后,原件一式两份,客户一份,公司行政部档案...


·商业合同到期了是否签订终止合同
      商业合同到期了是否签订终止合同一般不用签终止合同,到期直接终止就可以了。如何审查商铺租赁合同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 出租人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对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出租人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 出租人应赔偿对方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抵押房地产共有人: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一、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合同。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


·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一、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3)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