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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可否要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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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什么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看授权及案情,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二、民事诉讼的特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


·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作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一样,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下面我们就2017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2017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不同的市、镇地点不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


·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
      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 提到工伤,相信劳动者都是避之不及的。但工作中,每天仍有大量工伤事故在发生。而了解工伤事故,就需要先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而针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又有怎样的构成要件。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


·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工伤的出现,如果工伤不严重的话,那么直接认定工伤然后通过工伤保险来对相关的员工进行赔偿便可以了,但是如果致残的话,那么就比较的麻烦了,而且也有人认为工伤和评残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


·劳动者工龄怎么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劳动者工龄怎么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另一种是连续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工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1. 连续计算法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并对此建立了专门的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员工支付报酬。所以员工最后的工资结算,肯定就是从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有部分的用人单位会将员工的试用期和正式上岗的时间进行区分,这导致很多劳动者对于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不是特别的清楚。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工伤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毕竟是在办理单位的事情,作为单位在事故中应当负有怎样的责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一、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特大交通事故即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满意的的一个结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程序不是很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一、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加班在现在的社会工作中一种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加班工资又是怎么计算的呢?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工资方面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下面我们就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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