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飞车抢夺立案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型犯罪形式——飞车抢夺。犯罪分子一般是两人共同作案,主要挑女性或老人下手,以现金价值较大的轻便物品为主要目标,被抢之后,当时一般很难追回财物。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找回损失的。那么飞车抢夺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立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飞车抢夺立案标准的资料。
  
  一、四川飞车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
  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我省抢夺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具体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2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四万以上,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五万,为“数额特别巨大”。该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201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抢夺罪的数额标准做了重大修改。相比之前的标准,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由“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修改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由“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修改为“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修改为“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在《解释》中,最高法、检要求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据了解,四川省此前标准分别规定5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对于飞车抢夺来讲,其立案标准也是按照各地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来的。具体的立案,各个省市规定的数额不同。
  二、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并具有《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以上就是飞车抢夺立案标准的相关信息。在外逛街、游玩时,尽量不要孤身穿越僻静、人稀的地方,尽量避免财物外露,飞车抢夺主要针对的目标多是外露的财物,如手机、项链、耳环等。万一遇到飞车抢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吗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吗?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毁约是不可以要求退回定金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采购交接、施工和启动以及操作和维护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交钥匙工程多用于在确定地点实施的具体工业项目,在发展中国家修建酒精厂、粮食加工厂、屠宰场、发电厂和废料处理等经常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很少在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或困难的情况下采用。通常在交钥匙工程中涉及先进技术和加工许可的转让,这样能参与...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
      一、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还是需要进行的只是法院在判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个因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视现场情节而定。需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电动车闯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事故,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或者行人,闯红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要看对方的情况,例如对方有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的,闯红灯的就要承担全部...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费率浮动机制、代位求偿、零整比等方面,下面是具体内容: 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费改前,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等情形均属于免责部分;但费改后,这些情形造成的车辆和人员伤亡,均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在我国商品房和相应的出售房屋,都应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相应的维修。这类维修基金应在交房前进行缴纳,对房屋的后续问题进行解决。下面我们就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一、房屋维修基金交纳时间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


·一、交通事故怎样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一、交通事故怎样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明确被告是谁打官司中,被告是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


·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新规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首先需要面对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因为交通事故的连年发生,各地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也都是十分的关注,许多省份都发布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武汉省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新规定 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要被终生禁驾。所以,即使有自首情节的,也要被被终生禁驾。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有自首情节,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