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采购交接、施工和启动以及操作和维护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交钥匙工程多用于在确定地点实施的具体工业项目,在发展中国家修建酒精厂、粮食加工厂、屠宰场、发电厂和废料处理等经常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很少在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或困难的情况下采用。通常在交钥匙工程中涉及先进技术和加工许可的转让,这样能参与投标的竞争者就受到限制,这类先进技术不仅涉及工程施工还涉及工程的运作。通常情况下资本所有者或赞助商不具有这种专项技术的所有权,也很难找到能提供此类设计的设计商。  
  在交钥匙工程当中,在工程启动和钥匙交付以前,理论上招标人并不参与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如此,因为几乎所有公司在工程执行中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参与,但承包商仍负有责任,因为在统一结算交钥匙工程中必须规定各自在工程设计监督、工程施工、启动试验中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注意事项
  按照正统的交钥匙合同,买方所购进的是整套工厂的生产设备。卖方一旦把工厂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书面技术资料移交给买方之后,合同即为履行。通过暂时验收,证明已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后,该项目的所有权与风险即转移给买方,价金亦于此时付清。在正统的交钥匙合同中,卖方一般不保证买方的操作人员能否掌握使用该项目所必须的技术。因此,如果买方的技术水平低下,即使取得整套工厂设备,也不能达到预期目的,不能从中得到技术转让的好处。为了克服这种技术上的障碍,一些发展中国家试图加重卖方提供技术的义务,这就产生了产品到手合同,即增加卖方保证买方能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效率与成本开动工厂设备、制造产品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钥匙合同的基础上除去建筑施工部分,就是半交钥匙合同。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根据上文的资料,您应该明白了,其实交钥匙合同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开锁的那个钥匙,而是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确认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知道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条件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一条对证据交换的适用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 1、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处罚决定之时,一般都形成了厚厚的卷宗材料,涉及证人的调查笔录,对被处罚人的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其它调查取证材料,其涉及人数众多,证据复杂。所以治安处...


·如果肇事逃逸车主怎么办
       如果肇事逃逸车主怎么办 要看车主和司机的关系,如果仅仅属于帮忙,一般就要有司机独自负责赔偿;若属于雇佣关系,司机负法律责任、车主(雇主)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肇事司机不愿意赔偿,如果协商未果或楼主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可以追加车主为共同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车主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即使逃逸,也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司机和车主都不能找到,交管部门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管部门的责任是在事故...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这个属于人身损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让责任人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表格以及专利有关的材料。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您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因为占地征收而拆迁政府给出的补偿费用是一样要缴纳税务的,而且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具体缴纳哪些方面和缴纳多少您应该也是不清楚的吧,那么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了解下。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税的规定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依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有摩托车驾照,在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就属于违法的,公安交警部门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的处理,当事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前往交警队处理完毕,但是有时候有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像这种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的情况交警会进行相应的处理。一、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的后果1、无证驾驶属于一般违法,被查到的时候,开的单子不是罚款单是处理通知书或者强制措施凭证,在哪被查到...


·车祸死亡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车祸死亡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在汽车带给人们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又是不可不谈的一个方面,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在不断的发生,给受伤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悲伤,这种悲伤是难以想象的。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那么我们为您讲解车祸死亡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契税吗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契税吗?子女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法定继承人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的契税的。办理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为:房产继承权的公证费用、房屋的估价费用、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具体如下:1、房产继承权的公证费用:继承权的公证费是根据继承人所继承房产的评估价的2%进行收取,最低不能低于200元。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这项费用是需要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差额方式进行计算的,具体应根据当地的房屋评估标准而定。3、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


·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


·失业了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当一段婚姻关系选择断开的时候就会面临着孩子的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的支出问题,当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会依照协议需要按时支付其子女的抚养费用,如果其突然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是否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失业了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