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有什么特征和要件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 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 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 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 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那在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呢?换句话说,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


·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一)危险驾驶罪 ……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


·组织传销罪严重情节判多少年?
      传销是我们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通常影响是比较广泛的,而且在全国各地目前还存在很多传销的情况。刑法中规定组织、领导的参与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者资金累计达到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将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且还会处以1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组织传销罪严重情节判多少年?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着眼于利益,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总是时常发生。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案件中,如果有自首情节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理,职务犯罪也不例外。那么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


·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的?
      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 单位受贿罪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涉及,在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贿...


·新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新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因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名字上面很相似,因此也就造成一些人分不清楚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虽然这都是属于对财产的侵占,但本质上这二者还是不同的。那究竟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从概念中能够看出来,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两者之间从表述上最大的区别就是犯罪的主体上,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侵占罪仅仅是自然人。具体的区分如下所示: 1、主体 职务...


·信用卡诈骗自首还清后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有些朋友在用完信用卡以后可能一时无力偿还,不小心被银行起诉,后来又筹钱还上了,但是在还完钱以后还是会心理打鼓,所以有很多人不禁要问了信用卡诈骗自首还清后能免于刑事处罚吗?要怎么样才能争取不坐牢还钱呢?下面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拖久了不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