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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在生活中,人们之间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来约定相关事项,即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这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这是由于协议或者合同是受我国法律承认保护,并且也是纠纷解决机制的所在。那么,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了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时,这时股权的具有法律效力吗?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条件股权转让
·私募股权中的LP、GP是什么意思?
LimitedPartnership(LP)通译为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中又分LP指的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就是出钱的,仅仅投资资本,但不参与公司管理。 GP指得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就是负责投资管理的,两方面合起来就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 LimitedPartnership这种制度安排
·其余股权转让税率及税种相关政策
其余股权转让税率及税种相关政策一,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面临破产危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成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责进行全面梳理后,对得到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这里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价格及溢价款的处理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由于经济下行,用工成本增加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工厂不得不走上了倒闭这条路。但是,倒闭并不只是单纯地关闭,其中还涉及许多问题,比如倒闭后债务的解决等等。那么,工厂倒闭后,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工厂倒闭赔偿方案是怎样的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介绍。一、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有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1、股票主要特征:(1)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从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业。(2)风险性,购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3)流通性,股
·公司股东能申请公司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1、依照《破产法(试
·公司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但大多人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1、畸形股权设置一:平衡股权结构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1、股权转让价格真实性难以核实。主要包含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实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再加上交易中转让价格与股权转让成本的税收征管脱节,如非特殊情况,很难从股权受让方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一、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2、故意收购(或称“恶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一、股权交割1.交割的概念交割,即指股权移交的标志,即转让的股权经交割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交割的实点一般通过交割日来确定,即自交割日起,转让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自交割日起成为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2、交割阶段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1)判断交割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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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
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过失爆炸罪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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