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1945636 18036231135
首页
法律咨询
扬州律师
扬州律所
扬州法院
扬州仲裁
扬州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推荐
>>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1岁+
18036231135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8261971312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
万春娟律师
徐悦律师
朱德全律师
陈德斌律师
姜杰律师
韩玉军律师
陈苏五律师
周广桂律师
律师在线
>>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
扬州市遗产继承律师
仪征遗产继承律师
高邮遗产继承律师
江都区遗产继承律师
宝应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邗江区遗产继承律师
广陵区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律师导航
>>
扬州市律师
仪征律师
高邮律师
江都区律师
宝应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
邗江区律师
广陵区律师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继承律师,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继承律师,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嘱继承律师,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顺序,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赠扶养协议,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权律师,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文汇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扬子津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父亲去世,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奶奶的遗产
我爸去世十一年了,今年村上拆迁,奶奶有三十平米的房子,和七万多现金,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索要该我爸的那一份遗产。
·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n
·
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姥姥现在的抚恤金怎么分,现在舅舅不想给我给。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
父亲去世后,继母及亲生子女有怎么样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继母及亲生子女有怎么样继承权
·
女儿出嫁后是否享有娘家继承权
女儿出嫁后是否还能继承娘家土地及房屋的继承权,(注:户口已迁往婆家)
·
遗嘱受益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年迈父母可以公证遗嘱将南京的房产给予已移居海外的子女吗?如子女持美国护照,他们需在场吗?以后执行遗嘱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
崎岖的继承路!HELP!
父亲去世有房产2处,未留遗嘱!爷爷于有房前10年过世,奶奶于父亲病故后10年去世,奶奶在爷爷去世后1年就不认我们1家人,且禁止其生的儿女与我们来往,且我父亲去世时,同族大爷去请奶奶,但其拒绝来,其子女无一人来!!!现在想过户,我们的房子和他们有关系吗?如果没关
·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我老公去世了没有立遗属现在他有一个前妻的女儿还有就是我们的女儿现在我想将房产过户到我们女儿的户上可以吗
·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要网上咨询,付费
·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在当月去广东凤岗镇XX的营业厅办理了注销手续,当时我也问了手机卡有没有欠费,办理人员说没欠,不过在今二月份自称是XX公司的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我那张XX卡还有欠费没交,我以为是诈骗电话所以我没去确认,直至今日我又接到了自称XX公司的
·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
遗产分配和房产问题,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
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假如父母百年以后,兄弟姐妹再有异议,会撤销我的房产证吗?一直由我赡养父母直至百年。
·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
母亲去世,房产应怎样继承
1998年,我作为女儿给父母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把买房款给了我。他们与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13年。现在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卖房子去儿子处,我遵照他的意思把房子卖了。我想问一下,卖房款应当怎么分配。
·
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近期继承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
我如何要回应继承的钱?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
·
请问这房屋继承该怎么分配?
父亲车祸走了,母亲在几年后再婚,领了结婚证,现在有老家房屋一套,房屋肯定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爷爷奶奶健在,子女就我一个,继父家有个女儿,请问这房屋继承该怎么分配?
·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
·
外婆放弃了继承权过户到外甥名下了,现在要求重新继承,并居住
外婆放弃了继承权 过户到外甥名下了,现在要求重新继承,并居住权
·
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我人不在国内,国际电话不便,请原谅。请短信我,加微信联系。
谢谢。
吴缨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军产房能继承吗?
1.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1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生育两个儿子李某1与李某2。丰台区×路×号院×楼×号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该房产系军队房改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系李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李某于2010年5月10日去世,刘某于2010年8月12日去世。李某与刘某均未留下任何遗嘱。李某去世后,总后北京丰台第一干休所出具了证明一份,证明:
·
遗产分割的几个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
·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金死否能作为遗产继承,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的我们来告诉你。一、养老保险养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
·
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
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是遗产。继承时要看是否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还要分析该遗产能否被继承。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被继承人生前的享有,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当事人由于所持录音遗嘱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因此被判失去讼争财产继承权。 王先生年迈的姐姐、姐夫都是洛阳一个部属研究院的高级知识分子,膝下无子,只有王先生一个至亲。2002年11月,两位老人立下遗嘱,称夫妻一人去世后另一人继承全部遗产;两人都去世后全部遗产由王先
·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
·
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前项见证人中应
·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一、什么是遗失物?遗失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
·
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
·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赵老先生做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内容合法而且现场有两邻
·
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这是道德上面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将老人不管不顾,这种行为一旦恶劣,当事人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那么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刑法有关知识给您介绍下。一、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
·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遗嘱执行人,就应当了解遗嘱执行人的有关知识。第一,遗嘱执行人的类型:(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什么是继承遗嘱公证,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分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以及顺位继承两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为了避免纠纷,在订立遗嘱时,需要按照继承遗嘱公证的规定,到有权机关进行公证的。一、遗嘱公证与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
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继承流程?
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祖国现在是进步的越来越快了,所以为了国家政府为了让每一个地方都显得繁荣一点,现在就连农村也为了修建更多的新建筑楼房而开始拆迁宅基地了,宅基地在一定情况下涉及继承的问题,在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是如何继承的,的我们带你简单了解。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继承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
·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继承土地使用权必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带带什么证件或者开具什么证明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关于继承土地使用权会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
战时临阵脱逃罪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8036231135
18951945636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