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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被拆迁房屋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因拆迁款分割子女产生纠纷,能否给
  被拆迁房屋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因拆迁款分割子女产生纠纷,能否给予援助?谢谢。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土地承包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那如果以后这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有任何收益的话,是单独我姑妈个人的么?还是会由我奶奶的四个子女一起分配?土地承包使用权国家干部能继承么?我姑妈是国家干部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时 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遗嘱受益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年迈父母可以公证遗嘱将南京的房产给予已移居海外的子女吗?如子女持美国护照,他们需在场吗?以后执行遗嘱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与临终遗嘱哪个更有法律效益?
  本人接受遗赠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之后如果立嘱人再这之后立的遗嘱是不是有效。本人主要想了解经公证处公证之后遗赠协议和后出现的遗嘱到底是以哪个为准?谢谢!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房产继承,谢谢了,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1个舅舅,我妈在其中最小,多以来一直是我舅舅和姥姥一起住在姥爷留下的祖产房里,其中原有祖产上房三间,但在1993有舅舅出钱从新翻盖。以及之后的东西厢房,大家一直都是有力出力,能弄到砖弄砖还有其他材料,但都没计费和凭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父亲去世后,继母及亲生子女有怎么样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继母及亲生子女有怎么样继承权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那应该谁继承着遗嘱呢?,有一对夫妻婚后共同买了四间房子
  有一对夫妻婚后共同买了四间房子,因感情不和分居,由其中一个独居,而这个人死了,遗嘱写给了他的儿子,那应该谁继承着遗嘱呢?

·这样的代书遗嘱要公证吗?
  没在意发到别的版里了,再贴过来请教.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n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7号吗?.

·遗嘱继承问题
  遗嘱继承问题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1344572l"""房产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个人在八前共同建造的,现在父亲娶了一个继母,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没有资格得到财产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我一个同事的爷爷是抗美援朝的士兵,20年前去世了,留下她的奶奶,现在体弱多病,请问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张律师你好:我早就知你大名,想请你打凤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事发地南海,我知道要付比晋通的多付,能否约个时间谈案情,收费。请求人不如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她们有继承权吗?法院会支持她们"20848313l"""诉讼请求吗?希望具体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
  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现在继母提出分家,我继承父亲的一般,继母的一半给他的儿子(继母儿子不是跟我父亲所生)房子的房产证是爷爷的(爷爷奶奶都已去世)户口本上也只有我跟父亲两个但是父亲跟继母是合法夫妻,不过房子是继母没来的时候盖的,继母来后家里一点变动都没有

·房屋继承的问题,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
  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

·遗产房继承问题,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和他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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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


  •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民法典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


  •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和单位只能拿到使用权。拿到使用权的其中一种方式为划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被继承的,继承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时,同时会得到土地使用权。注意应该办理齐全出让和过户的手续,避免发生纠纷。以下是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资料:一、继承


  •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非婚生子女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种见不得光的称谓,常常以“私生子”来称呼他们,对他们的权利也不加以保护。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在发送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想要回答“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这


  • ·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遗弃发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弃构成遗弃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而且遗弃罪是否可以立案,和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收集以及收集哪些证据是最重要的。一、遗弃罪【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房屋继承,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移交给另一位合法公民。其继承过程繁琐,所需要办理的证明材料又多。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房屋继承登记的步骤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继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据市场价值对遗产进行


  • ·代位继承制度的特点
      我国代位继承的如下特点。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


  •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


  • ·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当某种法律行为危及到国家或者是公共利益的时候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自诉案件。那么什么是自诉案件呢?当自己的哪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自诉呢?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一、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吗?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


  •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
      现在的人基本都是购买了各种保险的,常见的就是关于人身意外方面的保险。而要是出现保险范围内的意外,造成了被保险人受伤或死亡的,则就可以受益人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要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那么此时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的被保


  • ·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是需要收回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


  •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转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在未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意外身亡,随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继承。本文我们为您介绍转继承的相关规定,请您阅读了解。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


  •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nbs


  •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呢?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为必


  •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既走私了珍贵动物、又走私了珍贵动物制品,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妨害安全驾驶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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