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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视为自动放弃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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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我父亲已去世,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陈奇斌律a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san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张律师你好:我早就知你大名,想请你打凤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事发地南海,我知道要付比晋通的多付,能否约个时间谈案情,收费。请求人不如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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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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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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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孩子也归男方,男方死亡后,房子女方有权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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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纠纷,请求律师咨询内容:母亲离异后到河南结婚结婚时给了一片房子作为新
  请求律师咨询内容:母亲离异后到河南结婚结婚时给了一片房子作为新婚住房几年后父亲去世由于考虑母亲身体不好就介绍了一个上门现在我父亲的弟弟索要这处房子。请求律师给予帮助!!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孤女遗产继承问题,该女是母亲与其父亲所生
  该女是母亲与其父亲所生,有一同母异父姐姐,其姐已判给母亲前夫,姐姐跟母亲及该女早已断绝来往。父亲由于煤气中x事故早去世,母亲也于去因病去世。现今该女依低保金生活,现上高三欲考大学。母亲留有一套房产,其母之父母都放弃房产予之该女。请问房产继承问题与其姐还有无瓜葛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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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财产继承,你好,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
  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子的老人的财产的继承该怎么处理?因为老人的妻子并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已经与老人分居三四年了老人病了之后,是老人的一个外甥照顾他并为他治病,包括老人的后事。老人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他是年老了才结婚的,老人立了一份只有见证而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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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通过何种途径予以确认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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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你好,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
  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疾,为了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遗产税问题,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
  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率是多少,要是没有到明年会征收遗产税吗?谢谢

·一半继承一半赠予的房如果再转卖怎么办手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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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她们有继承权吗?法院会支持她们"20848313l"""诉讼请求吗?希望具体

·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你丈夫去世
  丈夫去世,房产中有我的的一半??,他的那一半应该作为遗产有他的继承人继承,如果他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房子就可以写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才可以。其实没有必要找监护人,找了监护人反而会出现问题。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现没有语言能力一直生病,但是又找不到地址电话,法院就驳回了. 现在房子拆迁改造马上

·房产继承,谢谢了,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1个舅舅,我妈在其中最小,多以来一直是我舅舅和姥姥一起住在姥爷留下的祖产房里,其中原有祖产上房三间,但在1993有舅舅出钱从新翻盖。以及之后的东西厢房,大家一直都是有力出力,能弄到砖弄砖还有其他材料,但都没计费和凭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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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订立有


  •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


  •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


  • ·遗嘱公证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法律效力是所有遗嘱类型中最高的,一般也会得到执行。于是,现如今不少人在立下遗嘱之后都会选择进行公证,对此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这个遗嘱公证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吧。《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民法典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
      我们知道,总是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的,遗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在很多时候,遗弃的行为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那么,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怎样才算遗弃罪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


  • ·国外遗嘱信托有哪几种?
      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一)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


  •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有什么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法律新确立的一项法律条例,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是指扶养人和被扶养人之间相互协议的情况下签订的一份协议。一般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是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的,并且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后,并在相关公证处公正过才能生效的,那么对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有什么要求呢?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


  •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利益属于遗产范围吗?
      1.李秀(化名)与刘子成(化名)夫妇育有两女,分别是长女刘慧来(化名),次女刘慧开(化名)。刘子成去世后,李秀与张立民(化名)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后,张立民所在单位北京市某厂分配海淀区荣凯路×号房屋(以下简称1号房屋),张立民在此居住至1991年3月10日去世。2004年11月15日,李秀与北京市某厂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公民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我们称之为遗嘱继承,而要想之后遗嘱得到执行,那么就要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怎


  • ·口头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以及何时失效?
      一、口头遗嘱的有效设立需符合以下要件:1、遗嘱人处在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主要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遇到了重大灾害或者意外等紧急情况,随时有生命危险而来不及或者没有条件立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人处在危急情况下是立口头遗嘱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才能有效,在非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口头遗嘱应当


  •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中年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是最复杂的,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没有立遗嘱,恐怕继承人之间会闹出不少的遗产继承纠纷,有害家庭和谐,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解决家庭和谐的最好工具。


  •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


  • ·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


  • ·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
      在一个法制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明显是不被允许的。在我国公民的遗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作为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随意抛弃或拒绝扶养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否则一经认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请耐心往下阅读。一、遗弃罪的判刑规定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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