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电话18036231135 18951945636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在线
>>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继承律师,扬州仪征仪征鼓楼法定继承律师,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嘱继承律师,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顺序,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赠扶养协议,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权律师,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扬州仪征仪征鼓楼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刘集镇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芍药园遗产继承律师 新城镇遗产继承律师 青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地藏寺遗产继承律师 月塘和园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仪征> 仪征仪征鼓楼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父亲单位福利房他兄弟有继承权
  父亲单位福利房他兄弟有继承权

·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我如何要回应继承的钱?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遗产分配和房产问题,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
  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假如父母百年以后,兄弟姐妹再有异议,会撤销我的房产证吗?一直由我赡养父母直至百年。

·此类遗书公正是否有效,遗书被公正
  遗书被公正,但是见证人为其中一合法继承人配偶(仅一个见证人),这样的见证人和此等公正是否合法补充:该见证人与其配偶,在遗书中不享受任何待遇,他们享受遗书外的合法继承!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时 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有有效期吗?可以反悔不放弃吗?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已有.有有效期吗?
如果反悔,想继承了,那么那份放弃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887540

·遗产税问题,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
  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率是多少,要是没有到明年会征收遗产税吗?谢谢

·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几十万存款,这都是女方自己名下的,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吗?女方的儿女都已成家,并且在世时有病也不管

·父亲过世 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问下怎办
  你好律师  我想问下  我父亲在去nbsp;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nbsp; 我母亲健nbsp; 我有个妹妹。我奶奶和爷爷在父亲过世前他们已经去nbsp; 。现在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孤女遗产继承问题,该女是母亲与其父亲所生
  该女是母亲与其父亲所生,有一同母异父姐姐,其姐已判给母亲前夫,姐姐跟母亲及该女早已断绝来往。父亲由于煤气中x事故早去世,母亲也于去因病去世。现今该女依低保金生活,现上高三欲考大学。母亲留有一套房产,其母之父母都放弃房产予之该女。请问房产继承问题与其姐还有无瓜葛

·儿子工亡,孙子没生,后来;孙子生后有病死亡遗产归谁;
  协义有效吗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确权老妈那一半遗产可以吗?老爸不同意说要等他一起老了才可以。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财产吗?比如我买的保险上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母是否会继承到?还有房产之类的?继母到来前我已超过18岁,来之后也从未对我进行过照顾或扶养

·外婆放弃了继承权过户到外甥名下了,现在要求重新继承,并居住
  外婆放弃了继承权 过户到外甥名下了,现在要求重新继承,并居住权

·这样的代书遗嘱要公证吗?
  没在意发到别的版里了,再贴过来请教.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一家人住在一间老房子里,90年代动迁时,大女儿由于出队落户到外地,没分到房子,二儿子和奶奶分到一间二室户,三儿子分到一间一室户,过了几年三儿子用自己的钱买了间私房,并借我奶奶的户口挂靠到这间房,目的是为了以后多拿一份动迁款。十几年过后,私房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女儿出嫁后是否享有娘家继承权
  女儿出嫁后是否还能继承娘家土地及房屋的继承权,(注:户口已迁往婆家)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六分之一,可以起诉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吗?可以出售出售房屋得到相应比例的房屋价款吗?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我家是开网吧的,网吧是我婆婆的名字,我婆婆和我公公是后在一起的,就是都是二婚,网吧也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开的,而且开网吧我公公也拿了钱,但是他们是04年在一起的,并且没有等级,我婆婆就我老公一个儿子,但是我公公有三个儿子,请问以后我公公的儿子有继承网吧的权利吗他只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


  •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


  • ·打印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实质上是一种书面遗嘱,遗嘱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等设备上的不构成遗嘱,遗嘱人须将遗嘱内容从电子数据形式通过打印机等转换为书面形式。根据本条规定,打印遗嘱有效成立须符合下列要件:1、打印遗


  •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弃罪的追诉期为“经过10年”(刑法第87条第2款)。即经过10年,法律


  •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 ·遗产分割的几个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


  •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1、申报材料(1)填写书面申请书。(依据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查验原件/收复


  •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关于遗产的范围。法


  •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1、带上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


  • ·遗嘱生效实质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实质要件是否合法,直接关系遗嘱能否真实地表达立遗嘱人分配遗产的意志,是遗嘱是否有效的核心问题,那遗嘱生效实质要件有哪些?另外,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法院受理的遗嘱继承纠纷中,有60%的遗嘱被法院宣告无效,而遗嘱形式要件不符合要求是遗嘱无效的主要原因,所以不仅要重视遗嘱的实质要件,也要重视遗嘱的形式要件,那具体来说遗嘱生


  • ·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遗产分割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产继承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是有多位继承人的,而此时如何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必将您都想更多的获得遗产。那实践中,究竟该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 ·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被继承吗?
      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是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享受到的最为基本的权利,但是,该权利的享有也是有期限而言的,至于本人过世之后该权利是否可以继承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被继承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


  • ·究竟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死


  • ·代位继承
      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条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在


  • ·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死者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首先要确定死者的那些财产是属于遗产的,这就需要从遗产的构成要件分析起走。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


  •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36231135 18951945636 
    18951945636
    点击这里给扬州仪征仪征鼓楼遗产继承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