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6231135 18261971312
首页
法律咨询
扬州律师
扬州律所
扬州法院
扬州仲裁
扬州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推荐
>>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1岁+
18036231135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8261971312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
史翔萍律师
韩玉军律师
邵长胜律师
王圣平律师
王炳亮律师
马忠亮律师
周广桂律师
王俊律师
律师在线
>>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
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仪征医疗事故律师
高邮医疗事故律师
江都区医疗事故律师
宝应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事故律师
邗江区医疗事故律师
广陵区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律师导航
>>
扬州市律师
仪征律师
高邮律师
江都区律师
宝应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
邗江区律师
广陵区律师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标签
>>
扬州扬州市医疗律师,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扬州扬州市事故鉴定律师,扬州扬州市医疗纠纷律师,扬州扬州市医疗赔偿律师,扬州扬州市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扬州市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扬州扬州市经济犯罪律师
,
扬州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扬州市
> 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扬州市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市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扬州市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
两个孩子在全托玩闹,导致我家孩子骨折,治疗完以后,手臂无法恢复到正常状态,无法伸直,住院医疗费用,
·
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
刘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下医疗事故,我老婆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看
刘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下医疗事故,我老婆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看的便秘的病,医生开错药方,给了吃老年痴呆病的那种药,而老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药吃了,造成持续性呕吐等现象,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可以申请医院赔偿吗?
·
本人找一装卸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药费由我出吗?
本人找一装卸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药费由我出吗?
·
我父9岁出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我父9岁出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
我在一个无证小厂上班,被电车挤伤,致使软骨和肺受伤,医疗费多元,至少得三、四个月
我在一个无证小厂上班,被电车挤伤,致使软骨和肺受伤,医疗费多元,至少得三、四个月能恢复,老板只愿意出一少部分医疗费,现在迟迟不给,出事已四十多天,请问医药费是不是完全由厂里支付,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要求支付务工费?
·
保险公司要我做法医鉴定 不够级别就不管了 对吗
我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个捷达车给撞昏迷两天半个月才认识亲人就算清醒了,现在肇事司机就把医药费给了其他的要保险公司赔偿对吗保险公司要我做法医鉴定不够级别就不管了对吗
·
在河南安阳给小孩上户口时可以直接改名字吗,我小孩医疗保险和医疗接种本上名字和出生
在河南安阳给小孩上户口时可以直接改名字吗,我小孩医疗保险和医疗接种本上名字和出生证明不一样,想把出生证明的名字写成真用名
·
62岁六级伤残,能赔付多少?
62岁.六级伤残,能赔付多少?
·
轻微伤拘留后还要赔偿医疗费吗
轻微伤拘留后还要赔偿医疗费吗
·
祈求法律帮助,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
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碰上了宫颈流了五天血,我去找他们讨说法他们互相推脱责任,不给我解决看病该怎么办,他们该不该对我赔偿,该怎么赔偿我不懂请你帮忙
·
你好,腰锥手术失误导致瘫痪医院有责任吗?
你好,腰锥手术失误导致瘫痪医院有责任吗?
·
律师你好,我母亲在医院误诊去世,现在医院同意私了赔偿一点点,
律师你好,我母亲在医院误诊去世,现在医院同意私了赔偿一点点,公了要走尸检,医院中间没人看护,一天的时间就过世了,之前的责任不愿负责,我该怎么办
·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月宣布破产,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
护士的法定退休年龄,我在监狱医务室上班
我在监狱医务室上班,是监狱的工人,要多少岁才能退休?
·
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
胸椎压缩性骨0%的伤残鉴定评
胸椎压缩性骨0%的伤残鉴定评
·
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因医疗问题与医院打官司,去年12月底判决,今已生效。法院又让去说审理案件中有一笔医院提出的鉴定费因失误未计算在内,要求重新分担这笔费用。请问,法院这么做可以吗?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
两个人逗着玩,把腿弄骨折了,刚开始那一方付医药费,后来不付了,
两个人逗着玩,把腿弄骨折了,刚开始那一方付医药费,后来不付了,
·
你好!想问下,出了交通事故何时开始提交伤残鉴定报告,我妈出院
你好!想问下,出了交通事故何时开始提交伤残鉴定报告,我妈出院
·
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
束律师:我右手食指末瑞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单位买的是人寿意外险
束律师:我右手食指末瑞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单位买的是人寿意外险,又没有社保险。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
·
律师咨询一下工人干活时候在厂里面晕倒了厂里面可以拿出医疗费用
律师咨询一下工人干活时候在厂里面晕倒了厂里面可以拿出医疗费用吗
·
多久会判下来,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
平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平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
伤残鉴定十级误工费四个月,我治疗了十一个多月,腰还在痛,请问
伤残鉴定十级误工费四个月,我治疗了十一个多月,腰还在痛,请问治疗期间没有误工费是吗谢谢
·
孩子几个月买的保险,三周多定的残疾,保险公司给陪吗
孩子几个月买的保险,三周多定的残疾,保险公司给陪吗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医院开伤已痊愈的证明吗?
各们律师: 你们好! 我是096月份上班时受的伤(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现在伤情基本稳定,只是走久了还有点痛。去申请工伤鉴定,11月5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拿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回来填好后寄回总公司签字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951945636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敏人数极少极
·
法医鉴定与医学鉴定的区别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它自然学科以理论和技术解决法律上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为侦查、起诉和审判案件提供资料和证据,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工作中能碰到的一切非正常死亡。法医临床学的任务是通过对人身损伤的检查,再结合现场勘查、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等多方面材料,来判断其损伤程度、伤残等级、临床诊断、损伤性质(自伤、
·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生虽然比普通人更清楚该如何治病救人,但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那一般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在我国,发生医院误诊后,很多当事人
·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
·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问题(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自然治愈力与医疗行为三者的综合作用力,因此由于不同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
·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
医疗过错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一、医疗过失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
·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一、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
·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而言,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那之后才有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必要。而无论是申请工伤认定还是进行工伤鉴定,此时都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患者往往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有的人建议患者家属让第三方来从中进行调解,也有人建议患者家属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很多人就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好,就想知道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都可以解决问题吗?一、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都可以解决问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
工伤认定9级伤残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到身体上的损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员工伤情稳定之后,可以对身体的操作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一共可分为十个等级,那?工伤认定9级伤残怎么赔偿?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认定9级伤残怎么赔偿?【工伤九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同时进入医疗期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同时进入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在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声明,在试用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包括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和旷工导致的缺勤)以上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进入医疗
·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定残日期,即首次鉴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的最为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其中又具体分为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那么针对这个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
骗取出境证件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
过失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扬州市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扬州市医疗事故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36231135 18261971312
18951945636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