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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在“拿钱就放弃继承房屋产权的协议”上签了字,现在觉得不公平,该怎么办?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财产吗?比如我买的保险上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母是否会继承到?还有房产之类的?继母到来前我已超过18岁,来之后也从未对我进行过照顾或扶养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你好,我有一份代ahref=".66shunyinjiatingjichengfayizhujicheng"title="遗嘱"target="_blank"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房屋继承的问题,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
  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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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遗产继承,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
  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现在老头去世了,生前一直与老太单独生活,老头有2个子女,请问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具体比例是多少?谢谢、、、、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近期继承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n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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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要网上咨询,付费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向谁表示?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的共同房财被一方卖掉,官司打赢了,可是房子已经卖掉了,该怎样追回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的共同房财被一方卖掉,官司打赢了,可是房子已经卖掉了,判决书就形同虚设,该怎样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divclass="w990mamt20

·儿子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是三者平均分配,还是配偶分走一半后,剩余的另一半再由三方均分?

·遗产:女儿大骂老母亲还逼迫母亲做遗嘱公证
  咨询内容: 

父亲有三个女儿,今年5月去世。2015年他做了遗嘱公证,把住房的50%给了小女儿的儿子。母亲手写了遗嘱,把她的50%房产给三个女儿平分。但是目前小女儿正逼迫老母亲(84岁)写遗嘱,要把剩下的50%全部给她儿子。从8月开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7号吗?.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奶奶过世后把房屋给父亲,家人都商讨过,写了一份同意书类的东西,管用吗?需不需要我奶奶在写一份遗嘱?老人不认识字,代写摁手印可以吗?写完就自动生效还是要找机构证明?

·建国前老兵因工亡后遗孀享受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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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我一个同事的爷爷是抗美援朝的士兵,20年前去世了,留下她的奶奶,现在体弱多病,请问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什么情况可以视为自动放弃遗产继承权
  什么情况可以视为自动放弃遗产继承权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谁的有效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大人不尽义务凭借小孩子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也分遗嘱吗?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来分我母亲留下的遗产吗?(父母没有写下遗嘱)(侄子今年10岁)

·老人财产分配,可以立遗嘱么?
  我家爷爷是当兵的老人,参加过淮海战役。当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时没有钱拿,当时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承认给老人养老送终。后来政府有优惠政策,老人开始拿钱了,老大开始不满,中途没有照顾过老人一次,一直由二儿子赡养,现在大儿子说老人拿到钱了,要将来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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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一、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分,更多地集中在盗窃罪与“代为保管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而对于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则论述相对较少。对于司法实践中较为多发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遗忘物进而据为己有的行为该如何


  •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房屋遗产税也就是房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时候需要缴税,而房屋赠与是一种行为,房屋赠与也行需要缴税的,遗产税与房屋赠与都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遗产税的有关内容。一、?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房屋遗产税是需要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税


  •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遗弃罪的认定(一)


  • ·有关儿童遗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儿童遗弃罪司法解释(一)、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


  •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让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和社区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医院,由社区工作人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


  •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    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或者被继承人死


  •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


  •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


  • ·代位继承
      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条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在


  • ·民法典规定财产遗嘱是否要公证?
      财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其他遗嘱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


  •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


  •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国家对于我们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原因就在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很难对行为人的主观意见进行定性,在没有明确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之前我们只能对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进行这样的规定。不过,我们对于遗失物的相关问题还是会产生疑问。其中就包括,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一、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


  •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


  •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此时有他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书写遗嘱。而这样的遗嘱由于不是属于遗嘱人之手,因此其法律效力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不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代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那么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 ·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
      遗赠是公民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继承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的,显而易见的是,遗赠与遗嘱相类似但不尽相同,那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遗赠牵涉到很多的利害关系人,因而纠纷也不少,那遗赠纠纷如何处理?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详情。一、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了无线电通讯正常 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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