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律师 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律师<{{zmsltel22}}>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在线
>> 
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律师
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律师
专项领域
>> 
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律师
 罪名解读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www.yz64.net 扬州律师网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本罪[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专用间谍器材决意而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的心理态度。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所谓“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专用器材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所谓“非法”,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但擅自超计划生产、超范围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

所谓“非法生产”,是指未经批准,运用各种手段加工、制作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安全部确认的专用间谍器材,即使其产品质量、性能低于合法生产的专用间谍器材,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所谓“非法销售”,是指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专用间谍器材或者向没有法定使用许可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出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为了出售而走私、购买专用间谍器材的,以“非法销售”论。

本罪是行为犯,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何为“情节严重”,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具体的界定[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
  扬州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辩护律师解读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构成要件: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标准: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情节: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司法解释:

相关罪名: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法律常识:
    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组织聚众赌博罪,只有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并非任何行为都成立赌博罪,赌博罪仅限于两种,一是聚众也就是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兼职。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后果是什么?财产所有权的侵权后果是什么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

    注册资本不用验资吗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


法律问答:
·卖房怎么样找律师
    老伴过世有公证遗嘱  房子给我  卖房的时候子女迟迟不签字  我该如何卖房!...

·用人单位有责任吗,我现在有这样一个事情想请你帮我解答一下
    我现在有这样一个事情想请你帮我解答一下,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在20010年我在镇上一家商场上班,是做家具家电生意的,当时老板车部够就说我在他那里上班把我自己家的火三轮用来帮他送货,每月给两百块钱,当时我就把车开去了,但是就在20010农历12月十九我就骑车送家具车上还有一个同事,是一起去的,可在路上出现以外我的三轮车和一辆农用车想撞,也...

·你好,我借款以逾期10天了,一天逾期他们就要三百的费用,请问我应该去付这比费用吗,谢
    你好,我*借款以逾期10天了,一天逾期他们就要三百的费用,请问我应该去付这比费用吗,谢...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本人男,56岁,企业未缴纳五险是否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按底薪发放产假工资,这合法吗
    按底薪发放产假工资,这合法吗...

·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女生受他人唆使在校外无故殴打别校初二女生
    初二年级女生受他人唆使在校外无故殴打别校初二女生,并要求其下跪等。现受伤害家长与打人家长协商精神损失费,受伤方担出6000元补偿,打人方提出200元补偿。请问在精神赔偿方面有否法律依据?...

·银行案件执行自查自纠实施方?
    银行案件执行自查自纠实施方?...

·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他说现在缺人。我不能走...

·因工伤,县单位拒绝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我二哥因在重庆涪陵的一家建筑公司的工地上班,因公司工地安全防护差,导致我二哥从六楼摔倒在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还说不了话,像植物人一样每天躺在涪陵县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病床上,每次医院欠医疗费都是打好几次电话吹公司来交医药费,可这次医院又欠了四万多打了好几次公司都不来交,并且现在医院也没给我二哥用药治疗,还来劝我二嫂放弃治疗,我们再三要求...

·我是用假身份证结婚的。现在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婚?
    我是用假身份证结婚的。现在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婚?...

·某商场买了一个PU制包包掉皮
    我到某商场买了一个PU制包包,可用了45天左右包包开始有点掉皮了,请问我有权找商场跟我退货或者维修吗?...

·律师您好!请问先天性重度近视的人在看守所可配戴眼镜吗?有什么
    律师您好!请问先天性重度近视的人在看守所可配戴眼镜吗?有什么特定要求的?谢谢!....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旅顺口律师单联春收了我陆仟元律师费一年多了也没办成事,要钱也
    旅顺口律师单联春收了我陆仟元律师费一年多了也没办成事,要钱也不给。...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我组现有130人,原有300余亩土地,自1993年至2005年,先后经当地政府征收殆尽,只剩6.5亩,基本都是以300至400元每亩一次性补偿了结,人员没有安置。其中已有200多亩转为国有,村民自2007年以来无数次向上级各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情况属实。也曾答应研究解决。时至今日问题任然没有解决。我们的维权之路已经真的无路...

·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
    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年多了我该怎么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Copyright ©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816856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