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依本条第3款及《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失行为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不构成本罪[扬州刑事律师yz64.net]。但是对此类过失行为也应施以行政处罚。
(三)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
扬州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辩护律师解读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要件: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认定: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标准: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情节: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司法解释:
●
相关罪名: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
走私贵重金属罪 ·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
法律常识:
违反忠实义务的董事有什么后果?一、违反忠实义务的董事有什么后果?违反忠实义务的董事所面临的后果就是将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此外还有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如果违反了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环境下,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购房的。自然,此时购房的手续与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手续就不太一样,那到底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
公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现公众在人人都会买保险,人人都有保险。那各位亲都了解保险吗?您知道公众责任险保费是什么吗?您了解公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吗?我们对这个也十分的好奇呢,现在就让我们带您来好好的了解一下这些吧。一、公众责任险保费
●
法律问答:
·
我被诈骗,近5万,他们是以奔跑吧!兄弟的名义和税务局进行诈骗我该怎么办?报了案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 我被诈骗,近5万,他们是以奔跑吧!兄弟的名义和税务局进行诈骗我该怎么办?报了案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破案啊?我能不能向,奔跑吧,兄弟和税务局进行索赔吗?...
·
发生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4S店维修总费用约10万,对方买了 发生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4S店维修总费用约10万,对方买了人保全险,保险公司赔付无异议。由于此次严重车损,导致丰田霸道的价值大幅折损,咨询是否可以就侵权责任法起诉进行索赔。...
·
承兑汇票丢失,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 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法院判决书已下发到银行,现汇票到期解付,需要我方开具《划款证明》,开户行账号名称等。后面还需事由、票号、金额。...
·
退休时间以身份证为准还是档案为准? 律师您好!我老爸1957年的身份证,本来明年三月份要办理退休的。可单位说他的档案里登记的是1959年的,所以现在要延迟两年才能退休?这可怎么办呢?...
·
我们离婚判决书已签,没办离婚证算是离婚吗 我们离婚判决书已签,没办离婚证算是离婚吗...
·
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疏忽导致被雇佣者右手中间3个手指半段 想问问应该赔偿多少钱给被雇佣者。...
·
法院开庭宣判需要当事人在场 法院开庭宣判需要当事人在场...
·
你好我是河南的能在滁州办理危险品证吗 你好我是河南的能在滁州办理危险品证吗...
·
单位不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你好,请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情况属实的会依法查处。...
·
胡律师好,有人一三年七月份向我借了捌万现金,月息一分,有人担 胡律师好,有人一三年七月份向我借了捌万现金,月息一分,有人担保。其中一四年底还二万,一五年夏季又还给四万,共计陆万。之后一直要也总是说没钱,一分未给,直至现在,担保人也不负责,总是让我向借款人要。这种情况我应怎办?
...
·
双休日加班用正班调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双休日加班用正班调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
我在一个作业吧的培训机构上课,本人是大学兼职,签了一份合同(在老板那里)合同里面只写了双方名字电话 我在一个作业吧的培训机构上课,本人是大学兼职,签了一"bikezt10466l"""合同(在老板那里)合同里面只写了双方名字电话之内的,其他没签,我工作了一个星期,但是由于对方拒绝我定一个最晚下班时间,我就走了,现在对方以我违反合同拒绝支付我前一个星"851739l"""工资合法...
·
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五岁半,小儿子,两岁半,会怎么san
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五岁半,小儿子,两岁半,会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
海南省临高县政府签的拆迁合同是无效的吗 我是海南省临高县人.正盖的房子被拆迁了.海南省临高政府拆迁办.安置的一块地在一个规划的小区里..现在这规划的小区不建设了.我就变成黑户了.难道海南省临高县政府签的拆迁合同是无效的吗?真不知该怎么办...
·
请问怎么办,我是工伤事故在我们铁厂上班的再一次意外发生我的左脚骨折和鼻子骨折厂子 我是工伤事故在我们铁厂上班的再一次意外发生我的左脚骨折和鼻子骨折厂子按百分之二十给我开支我有点不接受请问怎么办...
·
你好,我老婆骑电动车和对方骑三轮电动车相碰,以为认识当时没有 你好,我老婆骑电动车和对方骑三轮电动车相碰,以为认识当时没有报警就去了医院,我两处骨折,也没住院就回来了,现在调解不好,请问我还可以报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