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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区新仓巷62号民居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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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可以立遗嘱么?
  我家爷爷是当兵的老人,参加过淮海战役。当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时没有钱拿,当时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承认给老人养老送终。后来政府有优惠政策,老人开始拿钱了,老大开始不满,中途没有照顾过老人一次,一直由二儿子赡养,现在大儿子说老人拿到钱了,要将来分。可

·继承的公司股份是不是要承担公司注册资金不足
  我继承了公司的16.6股份,现在应债务纠纷追查到公司原有注册资金不足,现在反应是否可以追加我个人财产

·还走不走法定继承的问题?
  一男子为私生子买保险.一男子先有不到两岁的私生子,他*子如命,但是妻子不知道,他的公司很大,为的是以后的资产传承给私生子,想给私生子购买一份保险.但是担心的事是1、这样可以嘛?2、或者给自己投保,身故受益人为私生子;3、如果自己身故,原配老婆会不会分的财产?4

·遗产继承问题。由于无法查询被继承人的已亡父母的死亡证明,及被
  遗产继承问题。由于无法查询被继承人的已亡父母的死亡证明,及被继承人的婚姻历史。继承人决定起诉彼此而由法院判决继承事实。需要代理律师。请告知要多久结案,及费用。

·1,妈妈留下的遗产,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
  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在有孩子了,如果她去世了,遗产怎么分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朋友的遗产官司
  朋友的遗产官司

·我如何要回应继承的钱?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财产吗?比如我买的保险上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母是否会继承到?还有房产之类的?继母到来前我已超过18岁,来之后也从未对我进行过照顾或扶养

·身份证遗失户口本在家里可以去派出所咨询到身份证号码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母亲在父亲之前去世了现继承人要将此房出卖,出卖协议书的格式和要点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她们有继承权吗?法院会支持她们"20848313l"""诉讼请求吗?希望具体

·关于理赔资金分配继承权,爸爸因多天下雨
  爸爸因多天下雨,墙坍塌把他至死地,有赔偿的资金该怎么分?我爸爸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女已结婚成家,弟弟未成家,一个母亲。谢谢!

·在工伤未确定时,遗体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伤未确定时,遗体应该如何处理

·申领遗属生活补贴,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
  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其退休职工死亡,其后原单位被新单位接收,全部资产(包括地产、房产)无偿划归新单位,职工全部由新单位接收安置,并接管离退休职工,现在能否向新单位申领遗属生活补贴。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因犯罪死亡其遗属属是否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因犯罪死亡其遗属属是否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遗嘱受益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年迈父母可以公证遗嘱将南京的房产给予已移居海外的子女吗?如子女持美国护照,他们需在场吗?以后执行遗嘱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你好,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
  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疾,为了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我老家在农村,我只有一个哥哥,我出嫁已经十多了,因为离家不远,条件也不错,所以对父母的照顾也是常有的,家里过过节也都给钱给物。,我爸爸要翻修房子,家里没钱,我当时借了8000元给爸爸,爸爸修的房子共用了2万6左右,他自己只有一万多点钱,其他的都是爸爸向亲戚借的

·老年人再婚房产继承问题,我结婚后与父母同住
  我结婚后与父母同住,两室两厨一厕房间,母亲于96年逝世,76岁的父亲与74岁的一老人再婚,其女方有一处9平米的房间,没有生活来源,有一养子。父亲把其中的的一半让我们过户与自己名下,因一套房间内只能合不能分的原则,所以过户没有完成。父亲与08年逝世。现在不知如何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1344572l"""房产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个人在八前共同建造的,现在父亲娶了一个继母,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没有资格得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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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前财产拥有和子女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起诉其继承人?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二、相关的法律依


  • ·遗嘱信托优点、好处
      一、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二、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三、避免继承人争产、兴讼。四、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 ·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
      随着近几年空巢老人的话题不断,您越来越关注空巢老人的现况,空巢老人指自己独居的老人,包括了膝下无子女的也包括有子女但是并未尽到赡养老人责任的,为了解决这一情况,我们推荐老人可以与遗赠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抚养人代替子女尽到赡养责任,但是问题来了,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一、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


  • ·怎样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定继承中,按照规定需要对继承人的顺序做出一个划分。其中具体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您知道这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吗?这关系到由谁进行继承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继承中您最关心的就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了,哪些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哪些又是第二顺序的继承


  • ·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然而继承人均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等,那么以下的我们将为您提供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


  •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围。


  •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能够很好的保障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境时不会遭到人性遗弃的影响,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于遗弃行为和遗弃罪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学会如何去区分遗弃罪和遗弃行为。那生活中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情况算是遗弃罪呢?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


  •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


  •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稍作改进,于第109~113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


  •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况时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2、家庭暴力的产生,一旦出现婚外情,有可能严重导致夫妻感情失和,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此时受害方应及时报警或者寻求妇联、居委会


  • ·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具体来说,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疑惑。一、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


  •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遗产包括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主要指公民的工资、奖金,也包括公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收入、从事承包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从事智力创造所取得的物质权利,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公民的收入表现形式有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应


  • ·同居所生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男女在同居期间,可能会生下子女,但但此时毕竟男女之间是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因此这种情况下生下的子女一般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作出了保护的,那男女同居所生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时应提供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被继承人死亡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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