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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仪征天宁寺塔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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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问题??,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现有遗产继承问题想向您咨询,望能给予解答。三年前,我外公去世,房产由我外婆继承。外婆一生没有工作。外婆有三个儿女。在外公去世的这三年里,大儿子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只给了一年的赡养费,外婆一直由女儿照顾。现在,外婆想将房产由女儿继承。请问,这种

·房产继承问题,我哥去年车祸去世
  我哥去年车祸去世,赔偿的钱买了房,房主是我侄子,但是他才三岁,不满十八周岁,房产权在我妈手里放着,但是我嫂子想要,孩子跟着她,我问一下我妈拿着不犯法吧

·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姥姥现在的抚恤金怎么分,现在舅舅不想给我给。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农村私房继承,我家有私房一处
  我家有私房一处,原先为两间平房,后翻造为2上2下的楼房,村委会造房子批复为我的名字,是我造的,但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名字,如果母亲过世,我弟弟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可以继承多少?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父母离婚,父亲继承抚养权,之后父亲患病去世,两个孩子怎么办,由谁抚养看管。
  父母离婚,父亲继承抚养权,之后父亲患病去世,两个孩子怎么办,由谁抚养看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向谁表示?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她们有继承权吗?法院会支持她们"20848313l"""诉讼请求吗?希望具体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合同无公证),现房将拆迁。问:一子是否有拥有权?

·父亲去世了,继承权是母亲还是父亲的弟弟
  现在的私房是三层楼,以前爸爸做房子的时候就是按照兄弟3人一人一层分配的,当时是我妈妈一个人忙着雇工监工。当时父亲在外地工作不在武汉叔叔他们都没帮忙现在爸爸去世了,今天突然听阿姨说我爸爸的弟弟是顺序继承权那我妈妈有吗?分别是多少??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房子是公产房,我大伯的女儿以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房产证取走了,这个官司我们需要怎
  

·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父亲农村房屋继承纷争问题
  父亲农村房屋继承纷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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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一下办理房产遗产公证费用和所需证件
  询问一下办理房产遗产公证费用和所需证件

·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遗产公证按那个日期算
  我父母原住公产房,2000年折算工龄同当地房管站签订购房协议,现在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而我母亲2006年去世,请问,此房所有权有我母亲的吗。(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是因为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的日期)

·继承权的问题,兄妹两都在家
  兄妹两都在家,妹妹给两个老人养至老,哥哥没有带回家过过一天,连送葬的费用都是平分的,现在老人不在了还有一块土地在,哥哥现在要求全部给他,是不是因为妹妹是女儿在家就不享有继承权了

·已经成立的口头遗嘱有时间限制吗?
  已经成立的口头遗嘱有时间限制吗?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遗嘱继承咨询,老人生前把遗嘱交给了单位领导
  老人生前把遗嘱交给了单位领导,老人已去世多日,领导承认保存着,但就是不对几个子女公布,这怎么办

·遗产继承,十分感谢,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
  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份额甚至更多,就是给他一套他们原住的房子,产权是父母的,但是作为遗产,否是两套并在一起同做遗产处理。当时哥哥生病时将父母一生积蓄耗费光,并且去世时的份子钱全部收归嫂子所有,所欠人情父母在后来的岁月一直再还,以至于我出嫁时

·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现没有语言能力一直生病,但是又找不到地址电话,法院就驳回了. 现在房子拆迁改造马上

·父亲单位福利房他兄弟有继承权
  父亲单位福利房他兄弟有继承权

·老人留遗嘱,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物品遗失,物品价值大于1000,我需要承担什么责
  物品遗失,物品价值大于1000,我需要承担什么责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张律师你好:我早就知你大名,想请你打凤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事发地南海,我知道要付比晋通的多付,能否约个时间谈案情,收费。请求人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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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指定。


  • ·遗失物品报案是可以的吗
      遗失物品报案是可以的吗?自己的私人财产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好,不能丢三落四。那么如果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小心遗失了,不见了,在学校一要向老师反映,在社会上一般是向公安机关反映事件的经过,那究竟遗失物品报案可以吗?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


  • ·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留下的不仅有财产,还有可能会有一些债务。因此,继承人在继承的时候,也不单单是继承遗产,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也是需要继承的。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哪些。那到底实践中,该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


  •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割


  • ·遗嘱可以改变吗?公证遗嘱是否具有优先性?
      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撤回和变更产生的法律后果为遗嘱中被撤回、被变更的内容不发生效力。遗嘱人从立遗嘱到遗嘱生效的这段时间,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改变其当初


  • ·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当某种法律行为危及到国家或者是公共利益的时候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自诉案件。那么什么是自诉案件呢?当自己的哪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自诉呢?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一、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吗?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


  •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


  •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


  • ·什么是转继承?
      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的法律后果是,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所谓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就是不管根据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只要应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都适用转继承。转给其继承人,就是被转继承


  • ·患病婴儿遗弃应当如何处理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开放,现在有很多夫妻会选择多生育几个宝宝,但是有些孩子生下来就要患有先天性的疾病,有些夫妻因为没有多余的资金去医治而选择将患病婴儿遗弃,其实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那么患病婴儿遗弃应当如何处理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一、遗弃婴儿一般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


  •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何谓遗嘱信托?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


  •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


  • ·继承开始,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视为接受继承
      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


  • ·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继承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相信您都知道,在法定继承当中要先确定法定继承人有哪些,而这其中第二顺序人当中就包括了兄弟姐妹。那么,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可能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不包括表兄弟姐妹,必须是亲兄弟姐妹。规定如下: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


  •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


  •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扬州仪征天宁寺塔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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