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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邗江区双桥乡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邗江区双桥乡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邗江区双桥乡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邗江区双桥乡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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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合同债务的转移和遗产继承债务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约,按最终承包额付一定的转让费,现付的转让费高于实际上的承包额所规定的转让的金额。在合约履行一半时,王某不幸去世,在合同缔约方上还是王某和乙方,先乙方要求需要王某的妻子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才能把钱给李某。先,李某恐吓王某妻若不去签订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你好
  你好,如果父亲不订立遗嘱的话,其遗产由配偶与子女均分。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请其订立遗嘱。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

·大人不尽义务凭借小孩子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也分遗嘱吗?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来分我母亲留下的遗产吗?(父母没有写下遗嘱)(侄子今年10岁)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关于遗产房继承,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法查

·遗产税问题,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
  请问律师,我国现在有遗产税吗?如果有是税率是多少,要是没有到明年会征收遗产税吗?谢谢

·遗产继承,十分感谢,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
  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份额甚至更多,就是给他一套他们原住的房子,产权是父母的,但是作为遗产,否是两套并在一起同做遗产处理。当时哥哥生病时将父母一生积蓄耗费光,并且去世时的份子钱全部收归嫂子所有,所欠人情父母在后来的岁月一直再还,以至于我出嫁时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在一人名下买,然后平分,因我丈夫巳死,所以有儿子和我继承,可是他们挂着一个房产始终买不掉,我们找的房产中介有客服要买,他们就是不出面谈,我们该怎么办,到十二月底没买掉又怎么办。谢谢说一下。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关于遗嘱纠纷问题咨询律师
  我老爷去世了,但在之前立过财产公证遗嘱,现在剩下我姥姥一个人,想立个公证遗嘱,哪个生效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儿子人已去世,既然有遗嘱,,媳妇为什么还起诉91岁老丈人。
  儿子人已去世,既然有遗嘱,,媳妇为什么还起诉91岁老丈人。

·遗产继承问题。由于无法查询被继承人的已亡父母的死亡证明,及被
  遗产继承问题。由于无法查询被继承人的已亡父母的死亡证明,及被继承人的婚姻历史。继承人决定起诉彼此而由法院判决继承事实。需要代理律师。请告知要多久结案,及费用。

·此类遗书公正是否有效,遗书被公正
  遗书被公正,但是见证人为其中一合法继承人配偶(仅一个见证人),这样的见证人和此等公正是否合法补充:该见证人与其配偶,在遗书中不享受任何待遇,他们享受遗书外的合法继承!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案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的名字,一个兄弟已经去世,母亲在人世,想问母亲过世后是否需要重新继divclass="w990mamt20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你好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你好 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

·遗产份额分割?,已过世的父母有一处房产
  已过世的父母有一处房产,我兄妹两人,妹妹已出嫁,请问妹妹得的份额与我做儿子的一样多吗?

·遗产房继承问题,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和他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扬州邗江区双桥乡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


  •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继承遗产


  • ·承包经营的耕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家庭承包的责任田在其成员死亡后,依法原则上不能继承,而只能由该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在其他家庭成员的认定上,应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登记的人员为原则。家庭承包的耕地依法不得继承,只能由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承包方


  • ·遗弃罪得原告是谁?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却有些人不赡养老人或者抚养子女,并将其抛弃不管。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了遗弃罪。遗弃罪即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这里就涉及到原告与被告。那么遗弃罪得原告是谁?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一、遗弃罪得原告是谁?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


  •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2、宅


  •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


  • ·遗弃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遗弃罪的定义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2、遗弃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


  • ·遗失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使用制度。武器装备是我军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主要工具,是军队战斗力的主要


  •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由上可见,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


  • ·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如果胎儿的父亲在胎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并且其父亲原来享有一定的遗产继承权,针对这种情况,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相信很多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该如何处理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1、首先需要明确,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利益。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


  • ·遗弃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法律条文(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成年


  • ·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nbs


  •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


  •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


  • ·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


  •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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