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许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发现,注册公司时会有如何选择公司类型的困惑,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分类是公司分类的基本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区别。
  
  一、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公司法》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二、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了其实公司分类最基本的就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者在规模和设立方式都有所不同,不仅如此,它们的区别还在于公司在承担责任上的分配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的相关内容,需要解决具体对公司类型的疑惑,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业能否后续发展的一个强力的支撑了,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但是企业的融资又是十分困难的,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新创企业融资方式也不断的出现,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民事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 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
      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是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财务责任的。对于公司员工的工资有的时候是会在公司法人那边进行转账的,我们您也都知道,对于公司法人转账是有一定的记录的。对于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劳动关系证据可以吗?只有这一个证据可能不够,除非公司不否认你的主张。因为法定代表人行为分为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公司会主张法定代表人跟你的金钱往来是他的个人行为,你还需要提供为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本单位同事证言,有业务往来的外单位人员的证言,或者...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采取个人独资的方式,开始创立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许多人不知道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没有什么规定,又或者哪些是名称里所不能出现的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介绍此问题。 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股权转让是把一种资源的部分或者全部有偿转移出去,从而使公司实现融资,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目的。但股权并不是可以随意转让的,在无律师公证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各种风险。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具体体现在哪方面呢?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


·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
      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这样公司比较特殊,是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公司弊端确实有很多,但是即使是各国法律不承认其合法地位时,它同样以其他的形式存在,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制约。就我国来说,即使不承认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设立一人...


·办保安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包括哪些?
      办保安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包括哪些?一是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二是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划和布局,有10倍于一般保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内资控权,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三是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且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是一种融资企业,在我国,融资是一种社会行为,作为能够弥补一些资金短板的有效手段,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为能够让更多的个体和社会组织获得资金,从而使得整个市场能够健康的发展,但是,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很多种,今天我们就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下吧。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银行承兑 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