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将医疗事故也进行了等级之上的划分,其实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的医疗事故,院方和患者都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只不过在医疗事故等级当中,一级医疗事故是属于情况最为严重的一种,在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医疗事故的级别属于一级以后,接下来双方就需要知道,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二)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三)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四)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五)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六)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七)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八)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九)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十一)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十二)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二、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一)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三)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四)调查的基本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六)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发生了医疗事故以后,患者和家属必须要及时的向医疗单位进行投诉,在接到投诉以后,国家有关部门会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司法鉴定,接收到鉴定结果报告书以后,才可以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医疗事故的赔偿的。并且一级医疗事故,相关的医护人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三)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由于现在人们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与日俱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不同,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所得到的的医疗服务也不同,想要清楚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首先要正确区分他们。 一、营利与非营利的不同概念含义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我们的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时常发生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二者是等同的。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将二者进行分别处理。那么,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一、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医院也是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辅助的。那么,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的职责都是有哪些。 一、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 解决医患有医患关系办公室 它们的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医疗投诉、纠纷处置等...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一、须准确判断医疗过错和损害后果是否存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对医疗过错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一)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 分析确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这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标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分析医疗护理行为对与错是需要临床医学的...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现在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对于病情来说现在的技术依然不能保证可以完全治愈患者,这也是不少医疗纠纷发生的诱因之一,当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不少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一、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