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诉讼离婚应用于普通的民事庭审程序,如果原告方已经决定通过起诉离婚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起码应该知道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这些证件都是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原告方提交的,如果提交不齐全的话,会给法庭审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二、诉讼离婚所要经过的程序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②、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③、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4)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候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结婚证原件,原告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夫妻的财产清单,离婚起诉状等相关证件。如果在日后庭审的过程当中,还涉及到其他的诉讼请求的话,应该在律师的提醒之下,积极的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证件。综上就是。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对女人无疑来说是一道晴天霹雳,那此时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是否需要更名是夫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的,例如房子的产权如果发生了变化,就当然需要更名。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争议,就不得不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无论是对原告还是对被告来讲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


·怎样起诉孩子的抚养权?
      现在的社会中,会有很多家庭因为感情不和,在有孩子的基础上,还是选择了离婚。那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有些家长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法院的判决下,却没有得到护养权。那么怎样起诉孩子的抚养权?本文就此为您介绍的便是当事人应该如何去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一、如何去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


·什么行为不构成重婚犯罪?
      什么行为不构成重婚犯罪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


·上海最新结婚婚假多少天
      上海最新结婚婚假多少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


·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要是夫妻中一方打算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此时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一般离婚起诉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


·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
      由于离婚协议中往往关系到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因此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约定的内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协议离婚时在关系到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由于很多原因,离婚后离婚一方或双方会认为所订立的离婚协议是不公平的协议,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如何处...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