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到期后不续签,随时可以不上,但是单位原因不续签的,需要对你进行补偿的。每工作满一年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公司没有要求你离职的,如果你继续上班,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仍需要支付报酬,从第2个月起,仍未续签的,你可以要求2倍工资到第12个月,超过一年不续签的,视为签订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所以,你不用急,公司才应该急,如果你准备走人,可以先找找其他工作,找到了就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有关的2倍月薪以及相应的补偿金。
  二、合同上有写工资吗?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2、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5、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6、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7、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9、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但是要确定是因为自己不续签才能够不上班,如果还想继续上班最好是与单位先进行续签,确保了此时与单位存在了劳动关系,只有保证了自己该享受的法律权益再去上班才行。但要是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想不上班是不行的。
  
  
  


·合同法中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法中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的履行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果没有遵循上述原则,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三种抗辩权,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中抗辩权包括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主体。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各个抗辩权行使的条件等相关内容。 一、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全...


·合同法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合同想必您都不陌生,合同的存在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实际进行操作的时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合同中的一方会对合同行使撤销权。关于合同法撤销权行驶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是有规定的。我们将针对合同法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为您做出详细介绍。一、合同法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通常是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才能凭借协议对应赔偿金去财务领钱或者财务凭借财务向劳动者出具的手续办理银行转账。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合理的。合同逾期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二、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


·合同撤消权纠纷如何解决?
      合同撤消权纠纷如何解决?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在现代经济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双方权利的重要依据.但交易风险无处不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等随时可能发生变故。在明知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遭遇巨大损失时,如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来规避潜在的风险,减少经济交易中自身利益损失呢?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中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


·合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合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现如今,会出现很多承包字样,承包土地,承包工程,承包鱼塘,这是会有发包方与承包方,为了双方都能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会签订相对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并且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一、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进行资源互补和整合,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


·什么是合同履行完毕?基本内容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履行完毕?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履行是当事...


·合同到期不续自愿离职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合同到期不续自愿离职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到期了,涉及到不续合同的话,我们可能会自愿选择离职,那么合同到期不续自愿离职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办理好相应的交接工作就可以离职。想起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