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固定劳动合同里面需要填写用工时间,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怎么填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既可以约定一年,也可以约定半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自由协商。
  
  2、固定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持用工灵活性,愿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有的劳动者为了能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更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双方的意愿如何,究竟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一个共同的选择。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时候,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要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来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建立其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里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和终止与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时候,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其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1份。无部门公章与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在实际中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都是同意由用人单位填写,这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拖欠工资离职应该怎么进行处理?
      拖欠工资这种事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对于发生这种行为之后,劳动者第一反应肯定是去用人单位来找老板进行协商,并且要回自己的工资。当然,还有一些人会有比较激进的做法,就是选择离职。那么拖欠工资离职应该怎么进行处理?下面为您介绍。 一、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一、劳动争议仲裁过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仲裁庭在查明...


·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十级获得的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是6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的赔偿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工厂雇佣童工主要触犯了《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显然是有工资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交易现在是在金融市场当中比较热门的一种交易模式,所以在股票期权交易这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很多人都在就业网站和相关渠道当中看到过有企业招聘股票期权操作的工作者的,但就算有很多在学校学的就是金融知识的也不一定全然的了解,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交易(Stock Options Trading)是指期权交易的买方与卖方经过协商之后以支付一定的...


·童工年龄限制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并且他们都是以年龄来分界的。那么我国关于童工年龄限制规定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中,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还是对于用人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是约束对方的重要方式,任何一方毁约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用什么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工程质量的问题已经是频频发生,而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一个工程由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部分组成。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在那一部分呢?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又如何划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信息。 一、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铁路、公路等工程属于土木工程。 建设工程要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


·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随着基建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我国对包括水利工程在内的各项工程的质量把关也变得越来越规范化、正规化,而这也保证了各项工程的质量水准,有利于我国基建行业整体走出去的战略,打响国际声誉。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内涵。 近几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扩大内需水利建设项目成为了水利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