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遍存在,买房人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毕竟,很多时候买受人以及交付了购房款,面临着两手空空的窘境。那么针对买受人而言,出卖人延迟交房该怎么办,?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买受人该如何处理出卖人延迟交房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卖人延迟交房该怎么办
  1、买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买受人可以进行催告,如果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受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出卖人时解除。出卖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如何处理出卖人延迟交房的问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所以,如果出卖人延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单方请求解除合同。2、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3、出卖人延迟交房术语根本违约,除了解除合同,买受人还可以要求进行违约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违约责任。需要注意到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点需要引起买受人的重视。如果出卖人延迟交房,买受人不妨求助于专业的房产律师,通过正确的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避免更大的损失。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一、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车辆年检的注意事项都有哪...


·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无证驾驶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如果没被交警抓到就没多大的事,但如果无证驾驶又遇上撞人呢?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呢?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有证无证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看事故发生过程中,双方有没有处置不当。对无证的处罚是另外一件事,事故过程中,谁的过错大谁的责任就大,等责任认定出结果后,才会处理...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于公司法股份交易的相关限制主要是以下这几种:对发起人转让的股份限制,对在公开发行股份之前,公司就已经发行过的股份进行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为机动车辆出行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的赔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车辆出行过程中,只有符合交强险赔付范畴的交通意外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违反交通规则,不符合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无责赔偿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交强险相关定义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2、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办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办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一部分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损害了公民的利益。那么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话,交警们该如何处理呢,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话,交警们该如何处理呢? (一)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的与法律上规定的其实是不太一样的,这里面就包括逾期交房的情况。可能我们觉得开发商已经是逾期交房了,但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其实并没有。那到底常见的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


·关于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在汽车金融公司申请的车贷也可以申请延期。 在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也不得超过3年。 申请延期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可以延期的期限跟贷款的车辆类型也有关系。如果你贷款购买的车辆是新车的话,...


·社会抚养费要交多少年?
      社会抚养费是指 对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生育子女数量的公民征收的行政性费用。社会抚养费是对多余自然资源以及公共资源使用的补偿 。此项费用的征收是 强制 性的。 那么你知道社会抚养费要交多少年吗?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以下条文计算。 无论什么时候超生的,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国家目前没有说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 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


·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
      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