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离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共同分割,但比较容易分割的是动产诸如现金资产之类的,而房子作为不动产其实是不容易完全公平地对半分割的,所以才需要离婚房产公证书的存在。我们整理出了公证书的范本格式与办理公证书的收费情况。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在××(地名)有房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离婚房产公证怎么收费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
  
  2、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
  
  3、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标的额 500000 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2)500001 元至 5000000 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 元至 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10000001 元至 20000000 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 元至 50000000 元部分收取0.1%;
  
  (4)50000001 元至 100000000 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 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4、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最后再说明房产的所在与公证处的地点就可以了。离婚房产公证是需要收费的,就像结婚时结婚证也要收费一样。如还有疑问,欢迎咨询。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不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网签是不能备案的。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


·现在购买新房需要缴纳那些费用?
       一、购买新房需要缴纳那些费用? 新房交易税费是指购买新房时候应该交的费用,新房交易税费只有契税,首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再就是维修基金,开口费等;新房首套房要交的税务大概在房产总价的1%。 新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5点: 1、契税。 2、房屋维修基金。 3、物业管理费。 4、权属登记费。 5、交易手续费用。 二、买新房的程序是什么? 1、认购。 买房时需要提前认购,需要在售楼处确定...


·回迁房买卖合同范本
      回迁房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简称甲方,房屋共有人均要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在 (房屋具体地址)拥有的回迁房出卖给乙方,房产证面积暂定为____ 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按照______元计算。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万元整。如果实...


·房屋转租合同怎么写?
      在我们租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房屋转租的情况,二房东将承租过来的房屋转手又出租出去。房屋转租也需要双方签署合同,由于房屋转租涉及第三方,略显复杂,那么房屋转租合同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本来给您详细说明下。 房屋转租合同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


·房产过户公证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公证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明。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及使用权证明。房产过户的情况,无论是买二手房需要过户,还是继承过户,亦...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可能会出现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时合同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房者。现实中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房者。现实中,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这在预售期房的情况下是比较常见的,那此时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受人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受人怎么办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进行审理。如果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只会把房产判给归哪一方居住、使用。而不能判给归哪一方所有。待房产证下来之后,可另一行起诉离婚房产归哪一方所有。二、按揭房离婚分割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哪些情况下离婚了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1、用他人身份购房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 1、有遗嘱的话继母是不可以继承房产的,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把房产留给继母,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房产原本就是父亲和继母共有的,关于房产的继承就不是父亲一个人可以做主的,父亲在遗嘱中只能分配个人的合法财产,共有房产中有一半本来就是继母所有的。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