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财产是可以自己协商的,因此只要依法析产,公司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即可。
  
  二、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俗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带上相关证件以及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程序较为简单,办理方式便捷。
  
  2、由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多为双方自愿协定,自觉遵守和履行率高。
  
  3、避免了诉讼,一般不会产生夫妻双方离婚后相互仇视以及敌对等情况。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非自愿,或者双方由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未能达到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或调解后生效。
  
  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夫妻双方离婚非自愿。
  
  2、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有人民法院介入,并起到调节作用。
  
  三、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公司法人是是的核心人物子公司法人如果出现了问题,就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只对于公司法人的要求是比较高,如果公司法人要离婚只要依法析产,确保公司法人能够顺利离婚,但是也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
  
  
  
  
  


·企业倒闭了社保怎么办在线咨询 > 一、买社保的好处有哪些
      企业倒闭了社保怎么办 一、买社保的好处有哪些? (一)社保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


·到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
      在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4、买租房的印花税。5、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本:一次到位公司章程范本、分期到位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公司章程范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6、刻私章。7、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公司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买社保吗?公司法人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指具体的个人,因此是不能购买社保的。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西方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坐牢吗?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坐牢吗? 一、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坐牢吗?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坐牢,需要承担责任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何种情况成立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满足以下条件侵害公司名誉权案件会被立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企业动迁时不仅要拆除房屋、地上附属物,还要重新安置员工。在进行企业动迁时,国家需要发放征地补偿款以弥补企业的损失。为确定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需要对企业进行动迁评估。一、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1、厂房动迁评估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2、厂房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3、除此之外评估机...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成果给中国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大有小,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法律上的问题。其中法律上的问题肯定少不了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这是公司法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您请随我们一起来看。 一、公司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可以不是股东。二、同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可以吗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被执行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在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被执行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当中,败诉方就通常称之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自己的责任。您都知道,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律责任这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在下问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的是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公司即法人,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债务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