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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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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进出国边境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手续才行。但现实中有些人却选择以偷渡的方式来进入国边境,这样多半就会被抓。而这里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就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会涉及到的一种犯罪,那我国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罪,主要是看是否满足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以下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犯罪主观方面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而予以放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则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三)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以其他方法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所谓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 (边)境,是指违反规定,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履行检查出入境的职责,对偷越国 (边)境人员予以放进或放出的行为。(四)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明知是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私自放行,则构成了犯罪。司法实践中,放行偷越国(边)境罪往往与受贿罪、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联系在一起,要准确的进行区分,掌握好定罪和量刑。具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内容,上文中已经为您作出了介绍,另外要注意的是,此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而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
  
  
  


·神经病持刀伤人未遂会判刑吗?
       一、神经病持刀伤人未遂会判刑吗? 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有他的监护人赔偿; 持刀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


·绑架罪有谅解书的话可以减刑吗?
      一、绑架罪有谅解书的话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的;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对于商业而言,有很多的秘密,这些秘密关系到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非常大重要,它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而这些秘密可以使技术、可以使运营的方案、可以使某种药物或者是食物的配方等等。对于这些秘密,公司对会进行十分严格的保密行动,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再严密的保护,也不能防止其他的竞争公司想尽办法的窥视。那么,我国的法律是怎样保护这些商业的秘密的?对于侵犯一家公司的商业秘密的罪行,我国是怎么认定的呢?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条罪名是怎么定义的。...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犯应当结合被教唆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对教唆犯要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但教唆犯是引起犯罪意图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一般起主要作用,绝大部分教唆犯都会被认定为主犯。教唆犯罪和共同犯罪紧密相联,教唆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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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期间,其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身份的,为了了解案情可以申请与其会面,那么,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及在押罪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依法保障律师...


·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一、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刑或者入罪数额至少为1000元。要注意,各地实际规定的数额可能不太一样。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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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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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城市,都可以看到一些残疾人或者儿童进行乞讨,很多都属于非法乞讨,背后受人指挥。有专门的不法分子组织一些残疾人开展乞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性质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那么,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什么量刑标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什么量刑标准?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


·抢夺罪转化抢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社会上经常会发生一些入户抢劫的事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以及财产权,那么如何情节该怎样认定呢?现实中有很多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那么抢夺罪转化抢劫罪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人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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