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本就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如果工伤较重导致残疾的,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职工因工受伤获得工伤赔偿是理所当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但在实际中,往往有些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的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手段对职工的工伤赔偿少支付、拖延支付,甚至不支付,那么,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呢?
  先收集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时候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综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的问题,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依然不能达成合意,就只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了,如果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还是不执行,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进行诉讼请求支持。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一、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单位辞退员工要给补偿吗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书以后的6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


·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由众多的条款构成的,而这些条款都是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之前,需要当事人就相关内容作出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会遇到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还没有到期的时候想要换一家工作的单位,一般这时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呢,是否有上限呢?一、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


·工资薪金总额有哪些?工资薪金总相关问题有哪些?
      作为工薪阶层,职工十分关注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几乎每个人都不会例外。对于每个月各项所得以及各项扣除这使得很多人弄得晕头雾水。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有关工资薪金总额的文章,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其实也就是指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这样的行为会对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进行占用,也算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侵害,因此法律中要求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 ? ? ? ? ?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能证明被骗,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他签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欺骗而签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使工作更加舒心和便利。但是现如今买房管控特别严所以促生了许多人租房代替买房,可是这个时候就会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什么租售同权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想要租房但是什么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辞职了直接走人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扣工资处理的,还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予以辞退的话,同样也是面临着惩罚,也就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