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期间换派遣公司有影响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工程建设领域,派遣工广泛存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的临时工都是派遣来的,有时候他们会在工地上受伤。这种情况下,受伤的工人应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派遣公司和建筑公司要共同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认定期间换派遣公司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期间换派遣公司有影响么?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向社保局提出,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社保局申请。申请认定工伤所需材料请到工伤发生地社保局咨询。工伤待遇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材料完整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4、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5、工伤认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6、经审查和调查取证,工伤认定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7、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综上所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待遇是由派遣公司和建筑公司共同承担的。如果派遣工在工伤认定期间换派遣公司,不影响工伤认定,等认定结果出来后,职工还可以向建筑公司和原派遣公司要求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及医疗费用等。
  
  
  


·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自古以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直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主体再附属的施工方略,而管道工程的施工与周边环境自然有剪不断的厉害关系,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管道工程的施工有相当大的的影响因素,而管道工程的总体布置设计情况更是与管道工程的质量息息相关。 一、通风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1、风管制作是整个分部工程内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要求进行采购;从风管放样、下料到风管组装成形...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一种常见的用地的方式一直,除此之外还有住宅用地等等,但是不同的用途的使用年限也不同。那么,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呢?工业用地厂房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签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关于工业用地的方面的知识。 一、工业用地最高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这里的工资具体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等。不过支付工资的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那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


·承包工程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


·劳动法 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法 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一、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二、申请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可以在其中约定考核的办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是受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在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也应该互相尊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50条当中有所提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县______乡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如何处罚《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在上述处刑规定中,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


·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劳动者如果要辞职的话,则需要区分是否在试用期内,然后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