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贷款,借钱是非常的常见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创立公司,那么他的融资方式一般都是先向银行贷款,可以说,一个企业的融资能力的大小就决定了这个企业是否能够存活下去。所以小额贷款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希望。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会发给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是一种以经济形势存在的形态,当然,这种形态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企业的发展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例如企业债权债务重组便是它的一种变化方式。那么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截至××年×月×日,乙方共欠甲方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欠款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通知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通知开庭。具体时间视法官安排为定。一般而言,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后并缴纳诉讼费后,代表法院已经成功立案,该诉讼将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各个案件的审判实践也不尽相同。常见的因民间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在民诉法中,虽然对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案件审结期限有严格规定,各级法院法官都会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因此...


·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金活动的加速,人们之间的假贷也越来越频频,对立也随之加剧,特别是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问题,因此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显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讲述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的问题及其相关知识。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就属于婚后,此时产生的债务,多半都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后要是夫妻不幸离婚的话,该如何承担这部分债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把。 一、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1、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的话,可起诉的方式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起诉离婚只要有原告身份证和结婚证就,法院就可以立案了。2、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否支持?
      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否支持?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支持的,由于冠状疫情的原因,支付宝蚂蚁花呗可以延迟一个月的时间还款。但是建议您提前和支付宝花呗客服进行咨询,询问详细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灵活调整,合理延后还款期限。2020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还贷款,怎么办?202...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履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而此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之后,借款合同无效还要返还利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从我国无效合同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借款合同无效的是不能返还利息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


·欠债人如果死亡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如果死亡应该怎么办一、欠债人如果死亡应该怎么办 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如何应对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 对于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