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的置换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之上的,由于土地使用权发生了置换关系,所以日后在对土地使用权使用的时候,土地的增值和分配、使用方式等,这些都已经发生了实质关系上的转变,必须要通过具体的合同进行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房契号为_________。该物业符合_________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房契号为_________。该物业符合_________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 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销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 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土地使用权决定置换之前,双方对于土地的差价要协商好,同时在土地使用权发生置换之前,确保双方的一些必须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楚。在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当中对这些必须要交代清楚,相关证件问题也要注意审查。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掀起了征地额热潮。在我国,土地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所有权也是不同的,一般征收国有土地的时候我们会说收回土地使用权,当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我们又会说征收土地使用权,那么,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下面就让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 一、土地征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一、技术合同履行地 该如何确定?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司法实践中,就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部队是每个国家都必须拥有的一种资源而必然会占据一定的土地面积用来日常的运营,但是国家在将土地分配给军队之后就几乎把处理的权利交给了部队本身,所以如果部队需要可能会想要转让使用权。那么,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一、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按照《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非法占用林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坏林木、林地的处罚: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有哪些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有哪些方式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也是事关民生和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针对国有土地资源,国家也绝对不允许出现浪费或者国有土地资源流失的这种情况。因此在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国家也相继推出了关于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一些方法,有效的利用了我国的土地资源。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有哪些方式一、国家以出资方式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必须要先对被征地人做好安置补偿的工作,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征地的,这很容易对被征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征地补偿中涉及到的补偿项目比较多,因此要是问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有哪些,就要区分不同的补偿项目来讨论了。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总结。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1、主体应合法。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的使用者不得将其农用地使用权用于非...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城镇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各个城市的人们可能都会遇到所在的城市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都一样,那么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对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根据土地原有用途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征地补偿跟土地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和土壤状况密切相关。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