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生活中有无数人走入婚姻的殿堂,自然也有人离婚,一旦夫妻双方决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一旦夫妻任意一方私吞离婚财产,另一方就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自合法的权益,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四)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五)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简单的了解了吧。在夫妻有一方私吞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去相关的法院申请财产冻结,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诉讼离婚,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最终法院会进行判决。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子女无法进行分配。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第二...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人以为只要双方领了结婚证就算是结婚了,更有甚者以为摆了酒办了婚礼就算双方结婚了,其实这些想法都不准确。婚姻的效力是分为了三种的,包括婚姻有效、婚姻无效以及可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书有效吗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书有效吗 婚前协议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护感情,而且还有一些关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等一些特别事项,并且可以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保证个人的权益,也有的婚前就约定好子女的抚养权,并签订了婚前子女抚养婚前协议,那么婚前子女抚养协议书有效吗? 一、如何订立婚前协议 1、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结婚登记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 男女双方是在自愿的原则下 (二)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三) 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解释的精神是: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