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得到有效治疗后,就得准备资料,申请工伤认定了。需要职工本人准备好诊断书、劳动合同及申请表等。一般来说,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工伤认定结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说法。
  
  一、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
  
  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不影响正常的上班。如果在工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前两项费用为工伤基金支付,最后一项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书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并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是不能到别的地方上班的。职工应该耐心等待工伤认定结果下来,然后凭借这个认定书向单位索赔,等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到别的单位工作不迟。
  
  
  


·无锡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当我们在工作当中受伤时,我们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申请都是在治疗结束出院后进行申请的,工伤申请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但超过时间限制就不能申请工伤鉴定了。很多人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后,迟迟没有下达结果,那么无锡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无锡工伤鉴定时间 员工申请工伤鉴定之后,需要在两个月内下达鉴定结果,所以鉴定时间应该在申请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故无锡工伤鉴定时间为两个月。 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材料 依据...


·清明加班有三倍工资吗
      清明加班有三倍工资吗 一、清明加班有三倍工资吗 清明节当天加班是有三薪的。根据国家规定,清明节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在清明节当假一天,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在清明节当天单位安排加班的,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不低 工资三倍的加班报酬,并且不得以补休代替。 二、平时加班费有什么规定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 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


·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


·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现在我国境内有很多中外合资企业,一些外资企业的母公司经常会委托高级管理人员,到分支机构任职。作为高管,其付出了劳动,也属于企业广大职工中的一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高管应当同被委派企业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我国有关法律没有就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委派人员劳动关系存在几种模式:受委派人员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受委派...


·河北劳动关系怎么认定?l
      在当今社会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了就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能否认定成立,关系到劳动者能否享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所以说认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是至关重要的,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会为其缴纳社保,保证劳动者应得的各种权利。那么河北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讲解,请您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


·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虽然在劳动法和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工厂等经营组织在破产倒闭之前需要给与在职员工一定的补偿,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承担这笔支出的工厂也是大有人在的。那么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工资被拖欠怎么办?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


·工伤鉴定后怎么申请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因为工伤鉴定的结论决定着最后工伤赔偿金额的多少。但是对于工伤鉴定后取得赔偿的流程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工伤鉴定后怎么申请赔偿问题的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的流程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
      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是什么建筑施工技术简称建工,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简称质安。建工和质安在校学习的知识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建工学得比质安深,而质安比建工多学了一些关于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建工重在施工技术,而质安重在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是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二、什么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设计和施工两方面进行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尤为重要。因此,技...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评定标准(一)》至《评定标准(六)》的质量等级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