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分割也应该同样引起重视。那么,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如果是婚前的汽车,那还是婚前财产;
  
  
  第二,如果是婚后的,那么一般平分。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关于汽车的分割,是需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区分的。如果汽车是属于婚前财产,则汽车归属于购车人,但如果汽车属于婚后财产,则一般来说是夫妻进行平分。其实不仅是汽车,所有的婚姻财产一般来说都符合这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五)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期需要投入的费用,这也是我国政府部门考虑到低收入个人以及企业而做出的特殊政策。那么,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关于此项措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三十九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申报...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有汽车了,车道拥堵、车主路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本篇文章中,我们主要来讲一讲有关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认定期限、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开车的诸位能有所帮助。 一、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汽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构成了犯罪,就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当被公安机关认为是构成犯罪了,违法发放贷款是会被移交到检察院的,但是移交到了检察院并不一定会被起诉。 ...


·交通事故脚趾肌腱断裂伤残可以鉴定几级伤残大致可以
      交通事故脚趾肌腱断裂伤残可以鉴定几级伤残大致可以判断重伤二级,但是具体的伤残等级还是需要由专业机构鉴定之后才能判定,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可以参考重伤二级: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二、交通事故按照我国相关...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想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材料。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2、委托交易单位写出委托申请;(公开交易) 3、交易地块权属证明,即...


·车辆检查内容?
      车辆检查内容有哪些 汽车年检是我们现实中极其常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动车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年检,如果没有通过年检的事,不可以在在道路上进行行驶。而具体能检查又包括哪些范围呢?今天就由我带大家一起去看一看。 首先是关于汽车的外观检查: 1.检查人员通过简单的肉眼检查,观看车子的外身以及外观车内环境是否是整洁的,有没有开裂,锈蚀以及变形的现象; 2.车窗玻璃必须要齐全和完好,车内必须要整洁,没有杂物,同时会检查左...


·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有哪些?
      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有哪些? 由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拥有私家车已经不再是稀有的事情,现在几乎普通家庭都有自己的车。然而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交通状况也越来越差,也就难免不停的有交通新规则出台,来规范车辆的运行,下面就由来给您介绍一下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 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有哪些? 一、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高速停车就已经很危险了,如果逆行,倒车,这...


·因为情节不严重。机动车发生事故后
      因为情节不严重。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就可以尽快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第二天就可以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


·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一、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