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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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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的使用十分方便,由于有透支额度,许多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持卡人在透支之后无力偿还,如果长期不还信用卡会涉及信用卡诈骗,我们知道,家庭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我们准备了以下资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丈夫透支信用卡里的钱,由丈夫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妻子不是透支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妻子利用丈夫的信用卡透支,或者妻子唆使、怂恿、明知丈夫透支而予以帮助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符合法定条件的,会被依法刑拘。
  
  二、恶意透支怎么认定?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三、信用卡诈骗如何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事实上,丈夫如果涉及信用卡诈骗,妻子是不需要刑事与民事责任的。不过如果妻子对丈夫信用卡诈骗的行为知情,并放任该行为的发生,或者将透支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妻子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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