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一、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对于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的问题,还得看儿子具体有多大年龄。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现代社会自己行为,自己负责,反对株连的。二、个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项:1、是处理纠纷方式灵活。“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2、是个人气欠款中借款手续必须完备。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第一,最好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如果实在要采取口头方式,则最好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证第二,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不要嫌麻烦;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给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3、是善于使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又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财产作抵押,如房产、有价证券、车辆等(以上须到有关部门办登记手续方始有效),或者请第三人作保证。这样就避免了借款人无力还债,债权人"血本无归"的可能。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讲,其债务一般是由其自己进行清偿,父母是没有责任替他偿还的。当然,此时父母要是主动为儿子清偿债务的话,也是法律允许的。也就说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这种问题是需要分开看待的,若是未成年人,父母可能需要帮助去偿还债务,但若已经是一个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具有自主思考和劳动能力,那么父母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是不需要去偿还的,但是在道义上来讲,就需要父母自己考虑了。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纠纷,对于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要是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最好的,但要是无法协商的话,最好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


·公司减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公司存在后想要营利肯定需要与其他的公司之间产生交易往来并且因此而出现了货款与实物之间的交换,但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了最后需要通过减资的方式使公司得以维持,而减资之前就已经有的拖欠货款就需要尽快解决。那么,公司减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公司减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公司减资后仍有拖欠的货款仍然应当按照原本的债务进行偿还。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缴纳出资...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一、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做法是比较危险的。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是比较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身份证被拿去立字据、签合同,如果被不法之徒人作他用,法人将会祸从天降。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 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务免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 乙方4: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以下统称乙方。 3、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 本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债不还被软禁该怎么办 被追债人软禁算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算非法拘禁,是不合法的,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软禁、伤害他人的; 2、软禁、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软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软禁、伤害多人的。 二、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