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我们发现针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实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判缓刑,那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对于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2、对于盗窃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二、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因此,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何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都能宣告缓刑。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现实中,犯盗窃罪一般情节,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不过此时也需要符合了缓刑的条件才行,因此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答案就是肯定的,不过也不绝对。毕竟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时候,也是可以对盗窃罪的罪犯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时候自然是不可以适用缓刑。
  
  


·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
      根据规定,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要求行为人达到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已满16周岁,那这个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 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年龄应从哪天起计算?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与...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一、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您对于团伙盗窃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都应该有所耳闻,法律对团伙盗窃罪的定性是非常的明确的,并且对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也是十分明确,只要达到量刑标准的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宣判,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看看。 一、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 建议提起公诉 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认为构成犯罪的 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 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


·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的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上的不同,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有些情况下故意构成犯罪,但有的情况下过失就构成犯罪。那么您知道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吗?而过失犯罪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在"犯罪终止"状态下,由于犯罪行为已经被犯罪人全部实施完毕,因此可能有两种结果:第一是犯罪即遂,就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第二是犯罪未遂,就是由于犯罪分子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造成虽然实施了犯罪...


·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
      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 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个人2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为个人100万元以下,单位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关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最高法院曾作过司法解释,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还规定了属于“其他情节严重”的三种情形:一是因侵犯著作权曾两次被追究民事或行政...


·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没有被判刑的人关在看守所,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但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分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最迟应在30天内(普通情况下为7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


·嫖娼属于犯罪吗,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那么,在中国法律法规体系里,嫖娼属于犯罪吗,而实际又该对嫖娼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数罪并罚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可能有些人也是从第一次开始走上了犯罪的这条道路以后,对自己以后的人生根本就是一种得过且过的鸵鸟心态了,所以他们有些也并不在意去做出更多的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因此刑法当中就专门针对那些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这部分人适用于数罪并罚。因此,数罪并罚法条对惩处那些作恶行为特别多的这部分犯人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数罪并罚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