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说起股东就给每人的影响就是有钱,当然实际中除了有钱之外还会拥有该公司的一些权利,因此股东对于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在很多企业不只有一个股东也就产生了股东会,如果股东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那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呢?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的原因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
  
  《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履行其他监督职能。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
  
  在是否分红问题上,很多公司的股东之间往往会出现较大分歧,对此,《公司法》第74条规定,如果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对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股东的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的发展就需要管理股东,股东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益,有时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就要依法追究责任来进行赔偿损失。
  
  


·公司收购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第72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经全体股东同意,但受如下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的规定毕竟无法涵盖所有内容,因此,最高院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业人士对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吧。 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3、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非法人分公司可对外签合同吗
      非法人分公司可对外签合同吗?可以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缴纳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判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比较多。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1、融资的需要假如需要向银行等机构借入资金,那么银行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借入资金之间的比例是非常看重的,并且有他们自己的风险评估标准。一般而言,同等条件下,注册资本金较大,融资也就相对容易些,可借入的资金也要多些。2、公司经营发展实力或可承担风险大小的体现。由于公司是以公司资产为限,而承担有...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一、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需要进行改革,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裁员。但对于被裁减的劳动者,公司需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才行。那一般公司裁员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怎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公司法人人格不是像您在生活当中普遍理解的那样简单,我们都知道,在依法登记公司法人的时候,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法人的登记是有着一定的要求的,这其中就包括公司法人人格。我们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普通公民对于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这一问题是非常的疑惑的。我国公司法要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就是为了规范公司法人登记设立的要求。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 法人人格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享有独立主体的法律资格。也就是说不具备法...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呢?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3、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4、法律风险,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就是不当减资。那么,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公司的不当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公司债务发生之后,才存在减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