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加名有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就可以的,还要涉及很多财产方面的归属问题,尤其是房产方面。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之后,或许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吧!《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同以往的规定不同,《民法典》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还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民法典》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参与还贷离婚时可视情况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为: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三、有关房产的规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显而易见,《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说明这是自己赠与给他或她的财产,如果将来要面临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这所房子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才可以。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一、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过所交易房屋为非法开发、无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 抵押人身份证; 3.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 借款抵押合同; 5.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 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


·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听说过开发商卖房欺诈,但很多人并了解什么是买房欺诈,更不知道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简单地说,买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虚假承诺等,欺骗购房者的行为。至于开发商卖房欺诈怎样预防,下文将为您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最近疫情房贷可以延迟还,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全国进入全民防疫状态,出行受限、延期开工,对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央行等五部门2020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收入及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可以延缓归还房贷。对以下四类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①注明保修基金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业主才将保修基金退还给装修公司。②明晰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装修施工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③装修质量问题责任鉴定为防止出现责任难定的情况,有条件的业主可以请第三方相关单位出具鉴定结果以明晰责任,判断责任方。④修复项需重新验收再延长保修期在房屋...


·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一、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其实贷款买房能不能提前还款,主要是看提前还贷值与不值,而这一关键还是由贷款人自身条件决定,如果有多余的钱而没有别的投资收益,提前还贷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更何况现在大多数银行还没有收违约金。银行加息是借款人提前还贷的动力,如果升息不断,提前还贷可以少付利息,自然是值得的。 但如果为了提前还款,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借款人就需仔细斟酌了,因为加息的幅度不算很大,若因为少还一点利息而使生活大打折扣是不划算...


·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十一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城市均上调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住房贷款从原来的最低首付3成(或3、5成)上调至最低4成。像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商贷首付最低5成,甚至7成。二套房贷款利率,大多数城市仍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涉及到未提供真实信息和欺诈的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侵犯他人国家的利益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有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重婚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在分配财产时要求略有倾斜的照顾。二、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根据...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