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发现现在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也是有无过错离婚的情况,那究竟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呢?法律中又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离婚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1969年,美国加州成为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第一个适用无过错离婚的州,在此之前,获取离婚的唯一方式是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或因对方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婚姻完全破裂。一般情况下,准予无过错离婚的理由通常为:无法相处无法协调的差异或婚姻完全破裂。当对方有过错,导致感情破裂而走上离婚道路的,在法律上我们通常称之为“有过错离婚”。但有时,导致婚姻破裂的并不完全是因为对方有过错引起的。有时只是因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比如一方比较积极进取,另一方则主张随遇而安;或者在经济上对于物质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引起了争吵,比如一方追求物质享受,另一方则为人简朴;或者是因为文化程度上的差异产生了情感上的差距。像这些情况,不存在谁对谁错,也就是不存在“过错方”,但这也确实造成了夫妻关系的破裂。你同样也可以提出离婚,这就是“无过错离婚”。在保障“有过错离婚”的同时,也保障“无过错离婚”,这才最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婚自由”。所以,患有婚姻沉默症的你,完全不必担心因为无过错,法院就不予受理。只要你们离婚的意向真实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离婚都会成为现实,而没有过多的障碍。
  二、无过错离婚的实践后果
  1、已经出现了无过错离婚后监护母亲和他们的孩子比以前这类母亲和孩子生活艰难的情况无过错离婚法恶化了离婚妇女的生存条件,提高了男性的生活水平,扩大了两性间的差距。在加州,离婚头一年的妇女及孩子有73%降低了生活水平,而离婚男性42%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密执安州,离婚的男性可以指望提高生活水平17%,其前妻的生活水平却降低了29%。在佛蒙特州,离婚男性人均收入提高120%,其前妻的人均收入却降低了33%。俄亥俄州的情况也表明没有再婚的离婚女性在经济上十分困难。可见,实行无过错离婚会明显地减轻男性先前为扶养妻子和孩子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贫困的女性化”作为无过错离婚的后果越来越严重,这是由提起离婚模式的角色转换造成的。一份研究离婚的档案称,在实行无过错离婚法之前,男性提出离婚申请的只占离婚案件的29%。无过错离婚法实行后,这个数字上升到68%。总之,无过错离婚造成了受抚养家庭成员境遇的不断恶化。2、致了离婚率的上升无过错离婚改革后,1967年美国的离婚率开始上升,从1966年的2.5‰到1979年和1981年的5.3‰。美国今天的离婚率是西方国家中最高的。有人估计几乎有一半结婚的人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离婚率达到50%)。当然,我们不能确定无过错离婚法到底使离婚率上升了多少。许多社会因素都可能导致离婚率上升,但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至少这个变革在某些州是离婚率上升的因素之一。也可以这样说,无过错离婚法与别的社会因素的结合可能使离婚比以前容易了,这也许是倡导者们所没有料到的。总之,无过错离婚理由的采纳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改革者的良好愿望一直没有实现,而一些深层次的、有影响的后果也是他们没有充分预料到的。也许有一天无过错离婚法的不利方面会被某种激烈的手段所矫正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对无过错离婚有所了解了吧。如果夫妻离婚确实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的话,此时需要注意多数人认为的过错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因此在过错离婚的情况下,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不一定就能得到支持。
  
  
  


·诉讼离婚怎样的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怎样的程序呢?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呢?看看下文的介绍,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一、诉讼离婚怎样的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即使离婚夫妻双方仍有对孩子抚养的权利。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有什么惩罚呢?如果不履行抚养权,可由法院强制实施,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认定 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的范围是: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


·如果发生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在一段婚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是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赡养老人和孩子的,如果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话,是很容易造成纠纷甚至引起离婚的。那么,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我们的法律中对于遗弃的规定还是比较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如果发生遗弃的现象,如何进行依法维权。 一、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在离婚这个事情上
      在离婚这个事情上,我们您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现在的这个时代离婚的案例是相当的多,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也会经常听说到。其实我们对于离婚最关心的事情就应该是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今天我就为您说一下争取孩子抚养权技巧是什么。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


·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一、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婚姻无效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协议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婚姻关系的财产得分配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的财产得分配是怎样的 一、婚姻关系的财产得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


·一、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如今非婚生子女的存在是非常广泛的,这主要是因为父母在生下孩子的时候,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就导致了孩子不属于婚生子女。但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权利的,那究竟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


·夫妻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间偷拍的照片,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成为非法证据。2、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