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关系着事故接下来的处理,同时也对当事人各自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关系着事故接下来的处理,同时也对当事人各自的利益挂钩,因此在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大多数当事人都想快点知道认定的结果。那按照法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无法查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所以说,针对不同的交通事故,实际作出责任认定的时间不同,并且其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勘验、检查等问题,因此实际花费的时间其实是无法确定的。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的中国人民都喜欢投资债券,许多公司的职工也有购买公司的债券,债券的确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收益,但是对于很多刚开始接触债权的人来说,对怎么投资债券还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想知道相关具体内容的话,就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债券的交易程序: 债券交易市场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 场内债券交易程序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几种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几种(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


·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各个不同的省份,它的一些具体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每个地方他的关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赔偿费用的金额都规定不同,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赔偿都是由当地的保险公司来进行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山东省统计公布经济数据,上一年度山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85元,比上年增长8.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


·饮酒驾驶撞车该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撞车的处罚要分两种责任:(1)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民事责任:事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成因和过错由交警判定,赔偿只是财产损失的话,先在交强险额度内承担财产是2000元,不足就根据责任比例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伤残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主要体现在前面的承担全部责任和直接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是500-2000元的处罚标准。二、肇事逃逸的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交强险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交强险标准是什么具体交强险赔偿标准: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 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 份,户口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